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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江西省委、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积极发展现代农业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7-01-24 生效日期: 2007-01-24
发布部门: 中共江西省委江西省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赣发[2007]1号

为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积极发展现代农业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发(2007)1号),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把握全局,充分认识发展现代农业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重大意义


  1.发展现代农业是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农村工作的客观要求。2006年,我省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的战略部署,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开局良好,粮食产量再创新高,农民收入持续增加,农村改革稳步推进,农村公共事业明显加强。但是,必须看到农业基础设施薄弱、装备落后、主要靠天吃饭的基本状况并没有改变,农民就业门路不多、增收困难的基本局面并没有改变,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失衡、差距拉大的基本态势并没有改变,农业农村发展仍然处于艰难的爬坡阶段。因此,必须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继续调整农村经济结构,积极发展现代农业,着力推进农业生产手段和经营方式的现代化,不断提高农业生产力和可持续发展水平,努力开创农业和农村科学发展的新局面。
  2.发展现代农业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产业基础。建设新农村,首先必须抓好生产发展。生产发展了,新农村建设才有雄厚的物质基础。无论是提高农民种粮效益,还是挖掘农民增收潜力,无论是改变农村落后面貌,还是持续推进工业化和城镇化,都必须加快发展现代农业。要用现代物质条件装备农业,用现代科学技术改造农业,用现代新型农民发展农业,用现代产业体系提升农业,用现代经营形式推进农业,用现代发展理念引领农业,提高农业水利化、机械化和信息化水平,提高土地产出率、资源利用率和农业劳动生产率,提高农业素质、效益和竞争力,逐步走上经济高效、产品安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技术密集、人力资源得到充分发挥的现代农业发展道路,从而提高整个新农村建设的水平。
  3.发展现代农业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发展现代农业是新农村建设的着力点。推进现代农业建设,既有利于夯实新农村建设的产业基础,也有利于把各方面的注意力和积极性引导到生产发展上来。突出发展现代农业这个重点,并不是忽视和放松新农村建设的其他工作,而是要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总体要求和发展新产业、形成新机制、建设新村镇、树立新风尚、培育新农民、创建好班子的工作目标,扎实推进农业特色化、农民知识化、经营产业化、村镇生态化、管理社区化,努力提升基层班子战斗力、提升乡镇综合发展能力、提升农村文明和谐程度,全面加强农村经济、政治、社会、文化和党的建设。

二、加大统筹力度,建立“三农”投入保障机制


  4.大幅度增加政府的资金投入。要按照“四个倾斜”,即新增财力继续重点向困难群众倾斜、向农村倾斜、向基层倾斜、向社会事业倾斜的要求,建立“三农”投入稳定增长的机制。切实做到“三个明显高于”,即财政支农投入的增量明显高于上年,固定资产投资用于农村的增量明显高于上年,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村建设的增量明显高于上年;“两个重点转向”,即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的重点转向农村;“两个主要用于”,即财政新增教育、卫生、文化等事业经费和固定资产投资增量主要用于农村;“一个加大”,即加大政府土地出让金用于农村的比重。
  5.健全农业支持补贴制度。逐步增加对粮食主产县和财政困难县乡的奖励补助,增加农田水利、土地开发整理、耕地质量建设、农产品流通设施、农业防灾减灾和农业综合开发的投入,增加对农业科研、技术推广、农民科技培训和职业技能培训的投入。继续实行对种粮农民的直接补贴,用于直接补贴的资金达到粮食风险基金的50%以上。加大良种补贴力度,扩大补贴范围和品种。扩大农机购置补贴规模、补贴机型和范围。加大农业生产资料综合补贴力度,建立化肥淡季储备制度,平抑市场价格,维护农民利益,保证市场充足供应。继续对稻谷实行最低收购价政策。
  6.鼓励农民和社会力量投资现代农业。充分发挥农民在现代农业中的主体作用,引导农民增加生产投入,提高科学种田和集约经营水平。完善农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办法,政府对“一事一议”建设公益性设施实行奖补制度。对农户投资投劳兴建直接受益的生产生活设施,各级财政可通过以奖代补的形式予以支持。综合运用税收、补助、参股、贴息、担保等办法,吸引社会资本投向现代农业。对企业捐款和投资建设农村公益设施,可以按规定享受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
  7.建立农业风险防范机制。加强自然灾害和重大动植物病虫害预测、农机安全生产和预警应急体系建设,提高农业防灾减灾能力。积极发展农业保险,采取财政资助等方式,探索开展农业政策性保险试点,对农户参保给予保费补贴。鼓励龙头企业、中介组织资助农户参加农业保险。

三、积极发展现代农业,壮大农业产业体系省委、省政府文件


  8.大力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全省要重点推进农业产业化,以经营产业化带动品种特色化、基地规模化、生产标准化和投入科技化。实施农业产业化“十百千工程”,培育10个销售收入超10亿元的龙头企业,100个农业产业化生产基地,1000个“一村一品”示范点。加大农业开放度、招商选资力度和农业龙头企业的扶持力度,通过贴息补助、投资参股和税收优惠等政策,支持农产品加工业特别是精深加工业发展。要充分利用国家农业综合开发资金支持农业产业化的投入渠道,争取更多的扶持项目。各级财政要安排扶持农产品加工补助资金,支持龙头企业开展技术引进和技术改造。金融机构要加大对龙头企业的信贷支持,重点解决农产品收购资金困难问题。规范“公司+农户”生产组织形式,完善龙头企业与农民的利益联结机制。
  9.发展特色农业。各地要充分利用资源和区位优势,适应人们日益多样化的物质文化需求,开发农业多种功能,因地制宜发展各种物质、非物质产业,加强规模相对集中、市场相对统一的块状或带状生产基地建设,着力把优势农产品、地方特色产品和乡村旅游业等培育成为区域主导产业。重视特色农产品标准化、品牌化建设,集中力量抓好4个国家级、57个省级名牌农产品和24个县的全国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大力发展“一村一品”,通过规划引导、政策支持、示范带动等办法,加快培育一批特色明显、类型多样、竞争力强的专业乡(镇)村。
  10.发展健康养殖业。大力发展畜禽养殖小区和规模场户,加快规模化、集约化和产业化步伐,做大做强畜牧产业。实行养殖小区补贴,扩大畜牧良种补贴规模和品种范围。加大动物疫病防控投入力度,健全重大动物疫情监测体系和应急处置机制。水产养殖业要积极推进可养水面资源合理利用,推广优良品种和生态养殖,加强水产养殖品种病害防治,提高健康养殖水平。
  11.加大农业综合开发力度。继续按照山水田林路综合治理,农林牧副渔综合开发的要求,切实加强农田基本建设,加大耕地保护、土地开发整理和中低产田改造力度,实施“造地增粮富民”工程,确保耕地面积和基本农田面积不减少,耕地质量不降低,建设田地平整、土壤肥沃、路渠配套、高产稳产的标准化农田,着力打造粮食生产核心区,确保粮食稳定发展。鼓励农民多施农家肥,着力提高土壤肥力等耕地内在质量。稳定粮食播种面积,优化粮食品种结构,加快实施优质粮食产业、种子、植保和粮食丰产科技等工程,提高粮食单产和品质,提高农民种粮效益。
  12.推动生物质产业发展。制定有利于生物质产业发展的扶持政策,组织实施农林生物质产业工程。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利用荒山、荒地、气候等资源,发展生物质原料林基地和原料作物种植。实施农业资源循环利用工程,大力推广农村废弃物综合利用技术,加快开发以农作物秸秆为主要原料的生物质燃料、肥料、饲料等,推进生物质能源、有机肥、秸秆养畜和食用菌产业发展。
  13.加强农业可持续发展的支撑体系建设。围绕到2010年全省森林覆盖率达到63%的目标,加快植树造林步伐,大力发展平原和高速公路沿线的植树造林,切实抓好退耕还林、长防林、血防林等重点生态工程建设。进一步加强生态公益林保护管理,扩大生态公益林补偿范围,提高补偿标准。继续推进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和流域治理,切实加强鄱阳湖湿地及“五河”源头保护,维护湿地生态功能和生物多样性。积极发展农村清洁能源,增加集约化养殖场、养殖小区大中型沼气工程建设的投入,扩大农村户用沼气建设的实施范围,因地制宜推广太阳能、生物质能、风能和小水电代燃料等新型洁净能源和可再生能源。
  14.加强农田水利灌排体系建设。切实抓紧病险水库的除险加固,基本完成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任务,加强大型灌区续建配套节水改造和中小灌区工程建设,搞好末级渠系改造,启动对全省1一5万亩圩堤的整治加固。加强丘陵山区抗旱水源工程建设,加快滨湖地区的排灌设施改造,抓好小微型水源工程、田间灌排设施和机耕道建设。引导农民开展直接受益的农田水利工程建设,推广农民用水户参与灌溉管理的有效办法。
  15.加强农业物质装备体系建设。推进农业机械化,加快水稻生产机械化进程,提高农机跨区域作业水平。制定有利于新型农用工业发展的支持政策,积极发展高浓度化肥和复合肥、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和生化农药、生物降解农膜及多功能农业机械等新型农业投入品。优化肥料结构,加快发展适合不同土壤、不同作物特点的专用肥、缓释肥。加大新农药创制工程支持力度,推进农药品种更新换代。加快运用信息技术装备农业,大力实施“金农”工程、“三电合一”工程和“千村百镇”信息化新农村示范工程,办好江西新农村建设网,构建延伸到县乡的农业信息服务网络。启动农村信息化示范工程,加快建立农业气象灾害警报信息服务网络。积极发挥气象信息、“信息田园”农村综合信息为农业生产和农民生活服务的作用。
  16.加强农村现代流通服务体系建设。采取资本金注入、投资补助、财政贴息、税收优惠等措施,支持农村流通设施建设和物流企业发展。加快建设一批布局合理、设施先进、功能完备、交易规范的农产品批发市场,建立和规范木竹交易市场和林权流转市场。加快建设“新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农村商务信息服务”和“万村千乡市场”等工程。构建以农副产品流通、农资连锁经营、日用消费品连锁经营、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四大经营服务网络为主要内容的农村现代流通服务体系。积极发展农村电子商务、网上交易等新型农产品流通业态。积极支持农资超市和农家店建设。减少农产品销售中间环节,确保为农民及时提供农产品市场供求等信息服务,改善农民进城销售农产品的市场环境。进一步落实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加快实施农业“走出去”战略,搞好对农产品出口的信贷、保险和检验检疫服务,加快农产品出口的通关速度。大力发展农村各类流通服务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农产品运销专业户和农村经纪人队伍,支持粮食、供销、商贸、邮政、通讯、医药、文化等企业积极开拓农村市场。认真贯彻《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加快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体系。继续加强农产品生产环境和产品质量检验检测,加大对农业生产资料生产经营和农村食品药品质量安全监管力度,实行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市场服务。
  17.加强农业科技服务体系建设。充实和加强基层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健全公益性职能经费保障机制,改善推广条件,提高人员素质,形成以农技推广人员为纽带、示范户为核心、连接周边农户的技术传播网络。着力培育农业科技示范户,对农民开展针对性、实用性强的技术指导和服务,推进农业科技进村入户。继续发挥好农科院、林科院、农业大学以及有关院所的作用,加强农业科技的集成创新,鼓励科研人员直接参与重点技术的推广普及,增加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鼓励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涉农企业开展农业技术创新。启动一批重大农业科技专项和重点项目,加强农业技术研发,加快农业科技成果的转化、推广和应用。
  18.加强农村实用人才体系建设。以培养造就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为目标,组织实施新型农民科技培训工程和新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程。加快发展农村职业技术教育和农村成人教育,每县重点办好一所中等职业学校,扩大职业教育面向农村的招生规模。有条件的地方,可减免大专院校和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种植、养殖专业学生的学费。引导外出务工农民回乡兼业创业。支持工商企业、大专院校和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毕业生及乡土人才创办现代农(林)业企业。

四、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发展


  19.切实加强新农村建设规划和试点。进一步推广赣州新农村建设经验,继续搞好乡村产业发展和整治建设规划,坚持以规划指导村庄和集镇建设,按照节约资源、集聚发展、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的原则组织编制和实施村庄布点规划。坚持“政府主导、农民主体、干部服务、社会参与”的新农村建设运行模式,采取省、市、县三级共建的方式,在全省支持1万个自然村开展新农村建设试点。按照中央新农村建设“二十字方针”和省委“五新一好”的目标要求,规范试点内容。以生产发展、农民增收为首要任务,加快现代农业建设。从农民最迫切希望解决而又能做到的事情入手,着力抓好农民走平坦路、喝干净水、上卫生厕、用洁净能源、住整洁房屋五件实事。充分发挥国有农(林)场在资源、产业、技术和组织方面的优势,把全省农(林)场建设成为农村改革发展的试验区、现代农业建设的示范区和新农村建设的先行区。
  20.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要支持农民在挖掘农业增收潜力的同时,拓展农村外部的增收渠道。增加工业园区和小城镇对农村劳动力的吸纳能力。抓好乡镇企业发展,大力发展农村民营经济,鼓励农民群众自主创业兼业,推进农村劳动力就地向二、三产业转移。加快城乡一体化劳动力市场体系建设,提高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率。整合各类培训资源,加大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培训力度,扩大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和转移培训的规模,年内培训农民工60万人,提高补贴标准,完善培训补贴办法。采取企业、园区与培训机构挂钩等多种有效办法,开展订单式定向培训,进一步加强劳务输出基地和输出品牌建设,提高驻外劳务服务机构能力。组织和引导农村富余劳动力向省内大中城市和沿海发达地区有序转移,不断增加农民的务工收入。坚持开发式扶贫方针,继续对生存条件恶劣的人口实行移民搬迁扶贫,完成5万人的移民搬迁扶贫任务。在贫困地区实施好以工代赈,吸收和引导农村劳动力就近参加小型工程建设,增加劳务收入。抓好1800个扶贫开发工作重点村的整村推进,加强产业化扶贫和对口扶贫,帮助贫困农民脱贫致富。
  21.加大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改善农村通行条件,改造和硬化农村公路1万公里,新建通村砂石路2500公里,完成一批渡改桥、乡镇等级客运站、行政村候车亭或招呼站项目,实现100%的乡镇通油路或水泥路、90%的行政村通公路、70%的行政村通油路或水泥路。将属于建制村公路的林区公路纳入“十一五”国家农村公路改造工程建设规划,加大对国有农(林)场水、电、路、房等基础设施建设的扶持力度。加快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解决100万农村人口饮水安全问题。大力推进农村电网改造,加快“户户通电”工程建设。实施新农村电气化建设“百千万工程”,提高农村电气化水平。加快实施“自然村通电话,行政村通宽带”的双通工程,提高电话和宽带的普及率,提高农村信息化水平。继续加强农村人居环境治理,加快实施“乡村清洁工程”,抓好村内污水和垃圾处理等环境整治,搞好村庄绿化美化。
  22.大力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加快发展农村教育事业,全面落实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新机制。2007年起,对全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全部免除学杂费,对贫困家庭学生免费提供课本并提高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标准。同时,相应提高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标准。继续实施“阳光网”等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危房改造、基础设施建设和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等工程,努力改善农村学校办学条件。提高农村学校教育经费,逐步实现全省教学资源的共享,缩小城乡教育差距。全面推进农村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加强县、乡、村卫生服务网络建设,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试点覆盖面扩大到80%的县(市、区)。加强农村爱国卫生工作和健康教育,开展创建卫生村、卫生乡(镇)活动,普及卫生防病知识。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稳定低生育水平,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建立完善政府为主、社会补充,以“奖励、优待、保障、扶助”为主要内容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的政策体系。落实和完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增加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经费。继续改建、扩建、新建农村敬老院,做好农村“五保户”集中供养工作。高度重视农村残疾人事业和救灾救济工作。开展统筹城乡就业试点,完善农民外出就业的制度保障,逐步实现城乡劳动力同工同酬同待遇。加快解决农民工的子女上学、工伤、医疗和养老保障等问题,妥善解决外出务工农民家庭的实际困难。
  23.促进农村民主管理。针对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变化,创新农村社会管理体制机制。健全村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加强农村村落社区建设,完善村落社区志愿者协会、村民理事会等农民自治组织的运行机制,促进农村基层民主健康发展。健全农村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等制度。积极开展民主法治村创建活动,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议事制度,切实维护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管理权、监督权。
  24.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积极推进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大力开展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弘扬爱国主义和创新精神。深入推进和谐家庭、和谐村组、和谐乡镇创建活动,进一步开展创评“文明信用农户”活动,引导农民崇尚科学、抵制迷信、革除陋习、移风易俗,提升农村社会的文明程度。加强农村文化遗产保护,加快发展农村文化事业,构建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突出抓好乡镇、村文化站(室)建设、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和农村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积极开展免费送戏、送电影、文体活动等农村文化“三项活动”,为农民提供更多更好的文化产品和服务。

五、深化农村改革,增强农村发展活力


  25.深化农村综合改革。继续扩大乡镇机构改革试点范围,切实转变政府职能,建立精干高效的农村基层行政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农村基层干部要依法行政,把工作的着力点放到为农民提供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上来。认真落实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措施,搞好农村教育人事制度改革。县乡财政管理体制改革,要着眼于建立健全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省以下财政管理体制,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增强基层政府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的供给能力。
  26.统筹推进农村其他改革。坚持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稳定土地承包关系,抓紧完成全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发放工作,切实保护农户土地承包经营权,促进土地承包经营权规范流转。继续推进林业产权制度配套改革,按照“六大体系、一个中心”的要求,进一步发展林业生产,提高效益,加大对公益林的保护力度,促进林业健康发展。积极搞好水权制度改革,探索建立节水灌溉等相应的管理制度。深化国有农(林)场税费改革,逐步剥离国有农(林)场办社会职能,稳妥推进国有农(林)场管理体制改革。搞好省、市、县、乡四级畜牧兽医机构改革和建设,建立健全各级动物疫病防控体系。深化和完善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积极推进国有粮食企业进行深层次的产权改革。加快农村土地征用制度改革,完善对被征地农民的合理补偿机制,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加快推进农村金融体制改革,进一步发挥农村信用社、农业银行、农业发展银行在农村金融中的骨干和支柱作用,继续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明确县域内各金融机构新增存款投放当地的比例,引导邮政储蓄等资金返还农村。大力发展农村小额贷款。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在严格监督、有效防范金融风险的前提下,兴办直接为“三农”服务的金融组织。
  27.清理化解乡村债务。各地要对乡村债务进行全面清理核实,摸清底数,锁定旧债,防止新债发生。化解乡村债务要在试点的基础上进行。要从农民群众和乡村干部最关心、矛盾最集中、化解难度最小的债务着手,优先化解农村义务教育方面的债务。妥善处理好历年农业税尾欠,在严格把握政策和加强审核的前提下,该减免的要坚决减免,能豁免的应予以豁免。
  28.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认真学习、宣传和贯彻《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在鼓励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中,着力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加快制定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实施细则,有关部门要抓紧制定我省具体登记办法、财务会计制度和配套支持措施。各级财政要设立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专项补助资金。推动林业行业协会和林农合作组织的发展。鼓励农民围绕产前、产中、产后等环节开展多元化、多形式的合作,提高农业生产和农民组织化程度。

六、加强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形成“三农”工作合力


  29.各级党委、政府要坚持不懈抓好“三农”工作。各级党政主要领导要亲自抓“三农”工作,市、县党委要有负责同志分管“三农”工作。加强各级党委农村工作部建设。可以农村工作部为依托,充实和加强各级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力量,统筹推进现代农业和新农村建设。
  30.提高农村公共服务人员能力。建立农村基层干部、农村教师、乡村医生、计划生育工作者、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人员、水利工程管理人员、农村灾害预警信息和灾害应急人员及其他与农民生产生活相关服务人员的教育培训制度。完善农村事业单位用人机制,鼓励大专院校和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毕业生到农村第一线服务一定年限,加大城市教师、医务人员、文化工作者支援农村的力度。有条件的地方,可选拔大专院校和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毕业生到村组任职,改善农村基层干部队伍结构。
  31.充分发挥农村基层组织的重要作用。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继续开展“三级联创”和“三培两带”活动,选好配强乡村党组织领导班子,加强以村党组织为核心的村级组织配套建设,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不断增强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积极探索从优秀村干部中考录乡镇公务员、选任乡镇领导干部的有效途径,注意从乡镇领导干部中选拔优秀人才到省、市机关工作。关心村干部的工作和生活,逐步提高村干部的报酬待遇,建立健全村干部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离职补偿制度。
  32.加强农村平安建设。继续巩固税费改革成果,防止农民负担反弹。深入开展农村普法教育,增强农民法制观念。健全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排查调解机制,及早发现苗头性问题,防止矛盾扩大和激化。加强农村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切实维护农民合法权益,保障农村社会公平正义。加强和改进农村信访工作,着力解决好农民在土地承包、征地拆迁等方面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建立农村应急管理体制,提高危机处置能力。加强农村警务建设,搞好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依法打击各种违法犯罪和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建设平安乡村,创造农民安居乐业的社会环境。
  33.建立现代农业和新农村建设的科学考评体系。按照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的要求,加快建立综合考核评价办法,重点考核各级党政领导抓工作措施落实、相关部门抓服务指导,以及现代农业和新农村建设试点情况等内容。建立奖励激励机制,对在现代农业和新农村建设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确保现代农业发展和新农村建设取得实效。

中共江西省委
江西省人民政府
2007年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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