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温政办[2007]7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贯彻实施温州“第三次跨越”的战略部署,进一步强化措施,确保完成今年我市就业再就业、社会保障方面的工作任务,推进劳动保障事业的全面发展。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2007年全省劳动保障工作的通知》(浙政办发〔2007〕19号)精神,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2007年全市劳动保障主要工作考核目标任务分解下达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积极实施就业政策,全面推进城乡统筹就业
按照中央、省的部署,切实贯彻落实新一轮的就业再就业政策,进一步加大全市就业再就业责任制考评力度,确保各项扶持政策落实到位。要突出工作重点,加大帮扶力度,切实做好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和城镇新增劳动力特别是大中专毕业生、农村转移劳动力的就业工作,不断改善进城务工人员的就业环境,全面推进城乡统筹就业。要按“六到位”(机构、人员、经费、场地、制度、工作)要求,加强和完善基层劳动保障工作平台建设,加快形成覆盖广泛、相互衔接的就业服务体系。全市全年新增城镇就业6.1万人,帮助1.3万名城镇下岗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
二、完善政策措施,进一步健全社会保障体系
继续深化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稳步提高我市社会保障体系的覆盖面和保障能力。
养老保险工作,要积极贯彻实施《温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办法的通知》(温政发〔2007〕15 号),改革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不断完善政策,统一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缴费方法,加快研究制订“双低”(低水平缴费、低水平享受)养老保险办法,积极探索研究改制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继续大力推进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到2007年底,全市新增企业养老保险参保人数7万人。
医疗保险工作,要着力抓好城镇居民医疗保障制度建设,将老年居民、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和低保对象纳入医疗保障范围,其中市区、乐清市、瑞安市、洞头县应在年底前先行试点,其他有条件的地方也可试行。结合我市实际,制订出台医疗保险个人门诊帐户统一管理办法。同时采取多种方式,逐步将外来务工人员纳入医疗保障体系,继续扩大医疗保险覆盖范围。到2007年底,实现全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新增8.5万人。
工伤保险工作,以实现基本全覆盖为目标,采取多种有效措施,努力扩大工伤保险覆盖面,加快推进农民工数量较多的建筑施工等企业参加工伤保险。强化工伤保险费征缴力度,改革工伤保险费征缴机制,实行按工资总额征收工伤保险费办法。到2007年底,实现全市基本工伤保险参保人数新增83.5万人。
同时,要努力扩大失业保险、生育保险覆盖面,全年新增失业保险参保人数8万人。全力推进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工作,进一步调整完善被征地农民保障政策,严格执行新征地农民即征即保政策。到2007年底,全市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参保人数要达到26万人。
三、加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劳动者素质
继续加快高技能人才培养工作,全面落实高技能人才建设政策措施,建立健全高技能人才的技能培养、考核评价、岗位使用、表彰激励、社会保障等方面政策制度,完善高技能人才信息发布制度,建立全市高技能人才信息库。加强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完善职业资格证书制度,进一步提高中、高级职业技能鉴定比例。继续做好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提高农民工培训的针对性、实用性和有效性。加强各类培训机构的建设,以技工学校、职业技术院校、就业训练中心、社会培训机构为主体,开展形式多样的培训工作。全年争取培养高技能人才1.09万人,其中新技师0.24万人。再就业培训0.8万人,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4.5万人,职业技能考核鉴定人数8.1万人。
四、强化劳动用工管理,进一步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认真贯彻落实《中共温州市委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和馨行动”的若干意见》(温委发〔2006〕120号),不断深化“和馨行动”,加强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建设。全面加强劳动合同管理,深入实施“劳动合同三年行动计划”,到2007年底,全市劳动合同签订率要达到91%。强化劳动保障监察执法,2007年劳动保障投诉举报案件结案率要达到96%。进一步推进劳动保障诚信档案建设,规范和推广日常巡查制度,在建筑领域建立企业工资支付保证金制度和民工记工考勤卡制度。加大劳动争议办案力度,不断提高办案质量,确保劳动争议案件处理结案率达到91%以上。
二○○七年五月二十九日
附件:全市2007年劳动保障工作目标任务分解表
|
新增企业养老保险参保人数(万人) |
新增医疗保险参保人数(万人) |
新增工伤保险参保人数(万人) |
城镇新增就业人数(万人) |
城镇下岗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人数(万人) |
培养高技能人才(万人) |
| |
其中:新技师(万人) | ||||||||
全市 |
7.00 |
8.50 |
83.50 |
6.10 |
1.30 |
1.090 |
0.240 | |
市区 |
3.00 |
3.30 |
25.00 |
3.20 |
0.50 |
0.825 |
0.198 | |
市 区 |
市本级 |
0.60 |
1.20 |
1.00 |
―― |
―― |
0.750 |
0.168 |
鹿城区 |
0.80 |
0.80 |
6.50 |
1.98 |
0.38 |
0.030 |
0.010 | |
龙湾区 |
0.60 |
0.50 |
6.00 |
0.48 |
0.05 |
0.015 |
0.005 | |
瓯海区 |
0.70 |
0.50 |
6.50 |
0.74 |
0.07 |
0.015 |
0.005 | |
经济技术开发区 |
0.30 |
0.30 |
5.00 |
―― |
―― |
0.015 |
0.010 | |
乐清市 |
0.88 |
1.00 |
12.00 |
0.58 |
0.05 |
0.080 |
0.012 | |
瑞安市 |
0.88 |
1.00 |
14.00 |
0.67 |
0.15 |
0.080 |
0.012 | |
永嘉县 |
0.68 |
0.70 |
12.00 |
0.45 |
0.15 |
0.030 |
0.005 | |
洞头县 |
0.08 |
0.10 |
1.00 |
0.10 |
0.05 |
0.005 |
0.001 | |
文成县 |
0.08 |
0.30 |
1.00 |
0.10 |
0.05 |
0.005 |
0.001 | |
平阳县 |
0.66 |
0.80 |
9.00 |
0.45 |
0.15 |
0.030 |
0.005 | |
泰顺县 |
0.08 |
0.30 |
1.00 |
0.10 |
0.05 |
0.005 |
0.001 | |
苍南县 |
0.66 |
1.00 |
8.50 |
0.45 |
0.15 |
0.030 |
0.0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