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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管理、确保圆满完成年度财政预算收支任务的紧急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7-10-03 生效日期: 2007-10-03
发布部门: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文号: 藏政办发[2007]89号

各行署、拉萨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
  2007年以来,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各级财政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全区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国财政工作会议精神,深化改革,加强管理,调整结构,增收节支,保证了人员工资发放、党政机关工作正常运转、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以及教育、科技、文化、社会保障、社会稳定、基础设施建设等重点支出的资金需要,为促进我区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和社会长治久安提供了可靠的财力保障。2007年1~9月份,全区一般预算收入完成143,71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2.31%,一般预算支出完成1,947,91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财政收支运行平稳,收入应收尽收,支出应保尽保,特别是重点支出得到了较好地保障。
  但是,财政工作中仍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一是财政收入持续稳定增长的压力加大,地区间收入进度不平衡的问题仍然突出;二是支出结构不合理,支出管理不规范,“越位”、“缺位”、“错位”并存,各地(市)、各部门当家理财的积极性需要进一步提高;三是信息失真,虚报、瞒报、错报现象时有发生;四是财力下移、事权上交问题依然存在,各级政府间支出责任需要进一步理顺。
  为进一步加强管理,确保全年收支目标的实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增强做好财政管理工作的自觉性
  规范财政管理,改革和完善财政管理体制,圆满完成全年的预算任务,确保财政收支平衡,是各地(市)、各部门十分重要的工作,不仅对巩固和发展当前我区大好形势、促进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不断发展具有非常现实的意义,而且对于我区加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和谐西藏具有十分深远的意义。各地(市)、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自治区党委七届二次全委会、八届人大六次会议和全区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当前进一步加强财政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各级党委、政府要切实负起责任,认真履行职责,及时研究解决当前财政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确保财政管理措施落到实处。
  二、健全制度,提高财政管理水平
  随着我区经济持续发展和中央支持力度不断加大,我区财力增长较快,财政状况逐步好转,为了预防资金浪费和损失,要切实加强财政管理。各地(市)、各部门必须严格按照《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改革和完善财政管理体制若干规定的通知》(藏政发〔2004〕14号)、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规范财政资金分配秩序 进一步完善财政管理体制的通知》(藏财预字〔2005〕19号)文件要求,严肃纪律,健全制度,不断提高理财水平。一是各级政府及其财政部门要按照财权与事权相统一的原则,优化支出结构,进一步明确事权和支出责任,并严格按照事权划分,履行职责。二是各地(市)、各部门要认真核实上报下达的信息数据,健全机制,完善制度,严格把关,确保信息对称,为正确决策提供可靠依据。
  三、积极组织收入,确保完成全年预算收入任务
  一是依法加强税收征管,确保财政收入稳定增长。要进一步加强税收征管,尤其要抓好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等主要税种的征管。要坚持依法治税,应收尽收。各级政府要坚决维护税法的统一性、权威性和严肃性,决不允许越权减免税,坚决制止和纠正违反税法规定的行为,不得擅自出台减税、免税、先征后返等优惠政策。各级政府要支持财政税务部门工作,各级财政部门要主动协调,建立财、税、库、行工作联系制度,要针对收入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分析,提出切实有效的解决办法,确保全年收入任务完成。二是切实加强非税收入征管,增强政府综合财力。要把加强非税收入管理作为增强政府宏观调控能力、优化地方财力配置的重要举措,抓紧抓好。各级财政部门要及时总结经验,强化“收支两条线”管理,积极推进非税收入票款分离、罚缴分离。对预算内外资金均应纳入预算管理。
  四、调整和优化支出结构,保证重点支出需要
  明确正常财力的保障范围和财政支出的责任范围,财力保障和财政支出既要“到位”,又不“越位”,严禁将经常性财力用于项目建设,严禁截留、挪用农村税费改革资金,严禁擅自改变专项资金用途。同时,按照“保工资、保运转、保稳定、保发展、促改革”的保障顺序,加强支出管理,确保各项正常性支出和重点支出需求。
  加大支出结构调整力度,确保重点支出需要。各地(市)、各部门要与时俱进,加强调查研究,不断优化支出结构,加强对资金使用情况的跟踪问效。要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把促进农牧民增收和改善民生作为财政工作的重点,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继续支持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社会保障等各项社会事业发展,保障经费投入。
  坚决压缩一般性支出。各地(市)、各部门要依法理财,严格预算执行,按照建设节约型社会的要求,严肃纪律,厉行节约,大力压缩一般性支出,严格控制“人、车、会、话”开支,严格车辆购置和会议审批制度,大力压缩会议经费,切实加强接待经费管理。
  五、稳步推进财政改革,加强财政监督
  继续深化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政府采购制度、县直党政群机关后勤服务社会化及农村综合改革,着力推进“乡财县管”和“村财乡管村用县监督”的制度改革,确保各项惠民政策落到实处。2007年已确定推行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支付、后勤服务社会化改革及“乡财县管”改革试点的地县,必须在规定时间,按要求保质保量完成。没有开展改革试点的地县,要抓紧进行试点前的准备工作,确保改革的全面顺利推行。
  加强监督检查,严肃财经纪律。要将加强财政监督作为增收节支的重要举措,坚决打击会计作假、中介机构造假等违规违纪行为,严肃查处虚报、瞒报、错报问题。要建立公众参与监督机制,动员全社会力量,对财政性资金使用过程中的违规违纪问题进行监督,避免财政性资金违规使用;要加强对各种专项资金的监督检查,特别是对重点资金、项目和单位的监督检查,完善财政资金分配的制衡机制,把依法理财贯穿于资金申报、审批、核拨、使用、考评的全过程;加强会计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各地(市)、各部门要积极配合财政、审计和监察等部门加强监督检查,杜绝讲排场、比阔气、花钱大手大脚等各种铺张浪费行为。

二○○七年十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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