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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开展节约用电活动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7-12-27 生效日期: 2007-12-27
发布部门: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各行署、拉萨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各人民团体、驻拉萨各中直单位:
  近年来,随着西藏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电力需求也在急剧增长,西藏电力供应紧张的局面在短时期内还不能从根本上转变。特别是2007年入冬以来,区内各电源点水量明显减少,电力供需矛盾比较突出,同时部分单位也存在着浪费电能或电能利用粗放的现象,部分城乡群众基本用电需求得不到有效满足。为缓解供需矛盾,保障西藏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根据国务院和自治区关于节能减排工作的一系列部署,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在全社会开展科学用电、节约用电、关注民生、让电于民的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节能节电工作的重要性
  节能节电是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节约型社会的客观要求,是实现西藏能源可持续发展的长远战略任务。节约用电是缓解当前电力供需矛盾,确保电力有序供应,确保人民群众照明用电的重要举措。在全社会积极开展节能降耗、科学用电、节约用电、关注民生、让电于民活动,对缓解西藏电力供应紧张局面,满足人民群众基本用电需求,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构建节约型的和谐西藏,确保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地(市)、各部门要进一步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充分认识节能节电工作的重要性,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的部署,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强管理,带头做好节能节电工作,将节能节电工作作为缓解电力供需矛盾、关注民生、改善民生的一项十分重要的任务,促进全社会形成节能节电的良好氛围,确保有限的电能,满足人民群众的生活需求。
  二、认真落实节能节电各项措施
  (一)明确目标。各机关、各人民团体和企事业单位要按自治区电力部门下达的节能节电指标,确保2008年1月至4月每月单位用电量在2007年12月用电量基础上减少15%以上。要通过各行各业的节能节电,把藏中电网负荷控制在23万千瓦以内,日用电量控制在390万千瓦时以内,基本做到电网不拉闸限电。电力部门要负责做好各单位节能节电工作的督促检查,定期上报和公布各单位节电指标完成情况。
  (二)全力加强电力生产和供应。西藏电力生产供应部门要根据当前电力供需的实际情况,以保证供需基本平衡为目标,按照“保重点,保照明,先生活,后生产”的原则,进一步加强挖潜增发增供措施的落实,科学组织电网运行方式,严格执行电网调度纪律,节约资源,降低损耗,最大限度地实现供需基本平衡;要切实加强设备检修维护,确保安全,切实防止大面积和长时间停电事故;切实加强供电优质服务工作,加强和用电客户的沟通,做到缺电不缺服务。
  (三)严格控制电热取暖消耗。西藏各行各业要充分发挥管理和协调职能作用,主动减少各类用电特别是电热用电,让电于民,把有限电力资源让给人民群众照明。适当缩短机关办公、大型商场、宾馆、娱乐休闲等场所的电热供暖时间,做到空调温度不高于18℃。
  (四)认真安排工业用电。西藏各已经停产检修的工业企业,要继续严格执行停产检修的调控目标,切实做好设备检修工作。还没有停产检修的企业,应尽快调整检修计划,安排冬季检修。工业企业要认真制定节能降耗目标,推进技术进步,改进生产工艺流程,提高电能的利用率。
  (五)适当调整商业和公共用电。科学安排用电设备使用,减少非营业时间使用电能。在2008年1月至4月期间,原则上要关闭大型广告类霓虹灯。公共场所大型照明亮化设施、市政路灯、灯箱广告等要采取隔盏照明、轮流照明、严格控制开停时间、推广使用节能灯等方式,降低用电功耗。
  (六)倡导全社会节能节电。各地(市)、各部门要加强对全社会电力用户节能节电的引导和指导工作,引导用户选用节能电器,合理使用电能,养成节电习惯,提高全民节能节电意识。要积极倡导白天尽量利用自然光照,减少照明设备电耗,如需使用照明灯具,应根据实际使用人数及天气情况,合理开启所需的照明灯具。各机关办公场所要做到人走灯熄,杜绝白昼灯、长明灯;使用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等办公自动化设备时,要尽量减少待机消耗,做到人走机停。
  (七)建立长效机制。自治区发改、财政、经济、建设、电力等部门要从新的工民建项目设计和建设、节能机电设备推广和政府采购、供电设施改造和装配、市场调控等各方面统筹规划,大力推进新型节能技术,减少各类建筑设施的电热取暖和其他耗电负荷,建立好、实施好节能降耗,科学用电、节约用电的长效机制。
  (八)加强宣传教育。各地(市)、各部门要加强节约用电的宣传力度,通过各种形式的宣传,大力开展科学资源观、消费观和发展观的宣传教育,使全社会树立节能节电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增强全社会的科学节能节电意识,推动全社会节约用电。有关部门要制定并实施专门宣传方案,大力宣传节约用电的意义和作用,积极宣传节能节电的技术、方法、手段和其他相关知识,形成“节能节电、人人有责,努力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的良好氛围。
  三、加强组织领导,群策群力,深入开展全民节能节电活动
  节能节电是一项长期任务,涉及社会的方方面面。各地(市)、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根据本通知精神,结合各自实际,认真细化节能节电措施,积极建立政府主导、各方努力、广大电力用户共同参与的节能节电管理机制。西藏各机关、各人民团体和企事业单位及广大干部职工,要认真按照国务院和自治区的统一部署,努力做节能节电的表率。要加强思想教育和制度建设工作,要通过集中开展、深入进行的节能节电活动,积极建设更多的节约型机关、节约型部门、节约型办公室和节约型家庭,切实将节能节电变成全民行动。
  各地(市)、各部门要将贯彻落实本通知的情况于2008年1月10日前报自治区政府办公厅。

2007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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