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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编制2008年区本级预算和市县预算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7-12-29 生效日期: 2007-12-29
发布部门: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宁政发[2007]159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有关规定和《国务院关于编制2008年中央预算和地方预算的通知》精神,现就编制2008年区本级预算和市县预算问题通知如下:
  一、编制2008年预算的指导思想
  2008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各项部署的第一年,我区也将迎来自治区成立50周年。初步分析,预计自治区2008年国内生产总值增长12%以上,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涨幅在4%左右。综合考虑2008年财政工作面临的形势和要求,编制2008年预算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精神,在落实稳健财政政策的基础上,更加充分发挥财政宏观调控职能,全力促进自治区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增收节支、优化结构、完善政策、集中资金,不断壮大地方财政实力,千方百计保障自治区确定的重点项目;继续推进我区公共财政建设,努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加大对“三农”、教育、科技、文化、就业、社会保障、医疗卫生、节能减排等公共服务领域投入,着力维护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围绕主体功能区建设,完善财政体制和转移支付制度,继续增强市县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能力,加快推进我区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实行有利于科学发展的财税制度,建立健全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生态环境补偿机制,积极支持各项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深化预算制度改革,强化预算管理和监督,建立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提高财政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水平,努力探索以绩效为导向的财政资金投入新机制,以财政工作的新业绩、新成就迎接自治区成立五十周年。
  二、2008年财政收入安排及政策要点
  (一)财政收入的增幅略高于国内生产总值的增幅,继续提高财政收入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
  (二)认真落实新的企业所得税法,研究处理总分机构税收分配及地区间税源转移问题;做好增值税转型、资源税制度等税收政策改革的准备工作。
  (三)认真落实鼓励节能减排的税收政策,实行节能环保项目减免企业所得税及节能环保专用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政策。对节能减排设备投资给予增值税进项税抵扣。完善对废旧物资、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增值税优惠政策;对企业综合利用资源、生产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规定的产品取得的收入,在计征企业所得税时实行减计收入的政策。实施鼓励节能环保型车船、节能省地环保型建筑和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的税收优惠政策。实行鼓励先进节能环保技术设备进口的税收优惠政策。
  (四)进一步规范非税收入管理。研究制定逐步将预算外资金全部纳入预算管理的政策措施。深化非税收入管理制度改革,完善非税收入征缴制度。加强国有资本经营收益管理,制定和完善国有资本经营收益收取管理办法。对区属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全部纳入自治区财政预算,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五)依法组织财政收入。加强税收征收管理,严格控制减免税,抓紧清理到期的税收优惠政策,坚决制止和纠正擅自出台“先征后返”等变相减免税政策,严厉打击各种偷骗税等违法活动。推进财税库银税收收入电子缴库横向联网工作,提高税款入库进度和征缴透明度。
  三、2008年财政支出安排及政策要点
  (一)确保自治区成立50周年各项支出需求。自治区财政已预留资金用于“50大庆”发放一次性奖励,并将继续支持“四馆三中心”等各项重点工程建设,足额保障大庆活动经费。
  (二)建立促进自治区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财政政策体系和资金投入机制。集中资金支持宁东能源化工基地和太阳山工业园区建设。调整对工业资金的投入结构,重点放在加快培育自主创新体系、优势骨干企业技术改造和创新、支持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发展等方面。加快我区金融、交通、旅游、商贸、物流、房地产等现代服务业的发展,相应设立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增加对服务业的投入。实行有利于科学发展的财税制度,主要采用补助、奖励等方式和强制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节能减排重点工程、节能减排技术创新和研发、高效节能产品和节能新机制推广、节能管理能力建设及污染减排监管体系建设等,加快建立促进节能减排新机制。建立落后产能退出机制,自治区财政将结合中央有关政策,对经济欠发达的市县淘汰落后产能给予适当补助和奖励。健全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改进和完善资源开发生态补偿机制。持续增加对科技的投入,推动产学研有机结合,保障重大科技专项的实施。
  (三)优先发展教育事业。调整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有关政策,巩固义务教育免费制度成果,改善进城务工农民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条件,完善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实施重大教育项目发展战略,强化引导、完善机制、整合资金、增加投入,以职业教育和高中教育为突破口,不断提升我区教育事业整体发展水平。争取年底前全部化解县级义务教育债务。
  (四)支持完善就业、社会保障和医疗卫生制度。实行有利于就业的财政政策,加大资金投入,改善就业环境。继续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连续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水平。进一步健全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解决困难群众生活问题。着力推动建立健全城市廉租住房制度,落实廉租住房保障资金,加快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支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提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比例,推进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健全城乡医疗救助制度,支持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
  (五)进一步加大财政支农力度,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集中资金支持设施农业发展,提高我区现代农业发展水平和农民收入水平。完善各项支农惠农补贴政策,继续对退耕农户直接补助,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加强农业综合开发,促进农业科技进步,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保障粮食安全。继续支持优势特色农产品产业带布局,促进重点农产品和畜禽产品供应。加大扶贫开发力度。深化农村综合改革,支持建立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制度试点,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六)大力支持社会主义文化繁荣发展,支持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扶持公益性文化事业、发展文化产业、鼓励文化创新,加快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保护重点文物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积极发展体育事业。保障公共安全支出,完善落实司法经费保障制度,支持司法能力建设。支持加强产品质量和食品药品安全工作。
  (七)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继续规范公务员收入分配秩序,完善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
  (八)推动区域协调发展,加快促进区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进程。按照形成主体功能区的要求,完善区域财税政策,继续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健全转移支付体系,在均衡性转移支付的基础上,实行“百强县”激励性转移支付和税收贡献地转移支付。增强转移支付管理透明度,清理整合专项转移支付项目设置,规范专项转移支付配套政策,扩大专项转移支付国库集中支付试点,建立专项转移支付资金运行监控机制。
  (九)坚决制止铺张浪费,努力降低行政成本,建设节约型政府。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的增长,切实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管理。坚决控制城市形象工程和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建设规模。实行出国经费零增长。严肃财经纪律,加强支出监管,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四、做好2008年预算的编报工作
  各市县、各部门要认真做好2008年预算编报工作。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按照有关法律要求,按照功能科目分类后的农业、教育、科技支出的增幅,要高于本级经常性财政收入的增幅。二是继续推进部门预算改革,强化预算的监督和管理。深化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改革,逐步建立健全定员定额与实物费用定额相结合的基本支出标准体系;推进项目库建设和项目滚动管理;加强结余资金管理,安排预算时要与部门结余资金相结合;推进部门预算支出绩效考评工作;严格控制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增长。三是继续深化“收支两条线”管理改革,推进综合预算。四是全面推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自治区本级所有预算单位要在上半年内实行集中支付,完善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加快推行公务卡试点,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推进国库现金管理。五是推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试点工作,支持国有企业深化改革,着力解决涉及企业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六是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研究建立资金管理与预算管理紧密结合的新机制,逐步完善资产配置标准,细化资产购置预算编制,严格审核,杜绝超编制、超标准配置资产,建立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动态监管系统。七是加快推进金财工程建设。
  各市县人民政府要将自治区补助的体制性、财力性转移支付列入本级预算,自觉接受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对本级预决算的监督。在编制本级预算时,对一般性转移支付按照2007年执行数进行编报(不包括2007年自治区下达的化解乡镇债务转移支付)。
  各县(市)应于2007年12月5日以前,将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的预算上报自治区财政厅;各市应于2007年12月20日以前,将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的预算上报自治区财政厅。在2007年决算编制完成后,各市、县(市)应于2008年3月15日以前,向自治区财政厅上报包括上年滚存结余和结转资金等内容的预算。
  五、狠抓增收节支,圆满完成2007年预算
  2007年前11个月预算执行情况良好,但年底前还存在影响财政收支的因素,需要继续狠抓增收节支。要依法加强收入征管,确保财政收入稳定增长。要确保重点支出需要,对预算已经确定的项目及时拨付资金,特别是对于解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民生方面的支出项目,要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同时要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防止年终突击花钱。
  自治区财政超收主要用于重点工业园区建设、设施农业发展和全区城市中小学操场标准化建设。各市县财政超收要首先用于安排今年规范津补贴改革所增加的支出,在此基础上如果还有余地,要重点用于教育、“三农”、社保、卫生等涉及民生方面的支出。
二00七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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