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你院2000惠中法经请字第1号《关于惠阳唐京灵塔园开发有限公司与买受人买卖灵塔格位?骨灰格位?纠纷上诉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请示》收悉。经请示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于2001年7月9日以法研?2001?52号作了答复。现将最高人民法院的答复意见转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同时,在审判工作中要加强疏导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二〇〇一年七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