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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关于发布《广播电影电视行业工程建设标准体系表》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8-11-17 生效日期: 2009-01-01
发布部门: 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
发布文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广播影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广播电视局,总局直属有关单位:
  由广电总局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管理中心组织编制的《广播电影电视行业工程建设标准体系表》已经通过审查,现予以发布,自2009年1月1日起执行。
  《广播电影电视行业工程建设标准体系表》的管理、解释和发行工作由广电总局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管理中心负责。联系电话(传真):(010)68020046。 2008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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