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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齐哈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齐齐哈尔市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8-09-02 生效日期: 2008-09-02
发布部门: 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文号: 齐政办发[2008]7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委、办、局,各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齐齐哈尔市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执行。 二○○八年九月二日
齐齐哈尔市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方案
  为全面、系统、准确地掌握全市土壤环境质量状况,查明我市重点区域土壤污染状况及其成因,了解我市土壤背景点环境质量状况,提升土壤环境监管能力,按照国家和省的统一部署,我市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土壤污染状况专项调查工作。为确保全市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内容
  按照黑龙江省环保厅下发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点位布设方案》和黑龙江省环境监测中心站制定的《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布设点位坐标》,我市共有土壤样品376件,涉及市区及讷河等9县(市)。
  (一)全市土壤环境质量状况调查与评价
  调查范围:全市耕地、林地、草地和未利用地的土壤。监测点位275个,监测样品合计275件。
  主要内容:在全市范围内系统地开展土壤现状调查,分析重金属、农药残留、有机污染物等项目及土壤理化性质。结合土壤利用类型和土壤类型,评价土壤环境质量状况,建立全市土壤环境质量数据库和土壤样品库。
  监测项目:
  1.土壤理化性质:pH、全氮、全磷、全钾、有机质、颗粒物组成;
  2.无机污染物:砷、镉、钴、铬、铜、氟、汞、锰、镍、铅、硒、钒、锌;
  3.有机污染物:有机氯农药、多环芳烃(PAHs)、酞酸酯。
  (二)全市土壤背景点环境质量调查与对比分析
  调查范围:“七五”期间国家在我市布设的土壤环境背景值调查的全部点位。需要进行24个典型剖面及3个主剖面的分析测试工作,监测样品合计77件。
  主要内容:全市土壤典型剖面及主剖面对比调查。根据“七五”国家布设土壤环境背景值调查中确定的点位坐标,在原调查点位采集土壤样品,并对比分析有关的监测结果。
  土壤典型剖面监测项目:
  1.土壤理化性质:pH、有机质含量、颗粒组成、阳离子交换量;
  2.无机污染物:砷、镉、钴、铬、铜、氟、汞、锰、镍、铅、硒、钒、锌;
  3.有机污染物:有机氯农药、多环芳烃(PAHs)、酞酸酯。
  土壤主剖面监测项目:
  1.土壤理化性质:pH、有机质含量、颗粒组成;
  2.无机污染物:砷、镉、钴、铬、铜等61种元素的含量;
  3.各土壤主剖面的0-20cm的土壤样品中增加测定砷、镉、钴、铬、铜等13种元素的有效态含量和阳离子交换量、有机氯农药、多氯联苯(PCBs)、多环芳烃(PAHs)、酞酸酯等。
  (三)重点区域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与分析
  1.调查范围:将可能受到污染的区域作为土壤污染调查的重点,选择典型项目进行土壤污染监测。我市的调查重点确定为中国第一重型机械集团公司,共设点位12个,样品合计12件。厂区周边如有农业区,应采集农产品样品。
  2.主要内容:按照《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点位布设技术规定》要求,收集重点区域污染源的基础信息和相关资料。调查、监测分析重点区域土壤污染的类型、范围、程度,并分析污染成因。
  3.监测项目:镉、汞、砷、铅、铬、铜、锌、镍、硒、钒、锰、氟、铍、铊、钼、錋;稀土总量;六六六、滴滴涕;多氯联苯、多环芳烃;石油烃总量、氢化物。
  (四)所需经费
  按照《关于在黑龙江省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工作方案》的文件精神,经省政府同意,哈尔滨市、齐齐哈尔市、牡丹江市、大庆市、七台河市完成本区域样品采集与制备、分析与测试,工作经费自行解决。
  二、任务分工
  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是国务院确定的一项重要任务,为确保全市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市政府决定,由市环保局牵头组织实施,市财政局负责对专项经费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市农委有关部门配合。
  (一)调查样品的采集与制备
  调查样品采集按照《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土壤样品采集(保存)技术规定》的要求进行。调查样品采集与制备由市环保局组织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各县(市)环保及农业等相关部门共同完成。
  (二)调查样品的分析与测试
  样品分析与测试由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完成。对于不能监测的项目,可委托省内其他参加分析测试单位进行。
  (三)调查样品的质量管理
  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及相关单位要严格按照《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规定》和相应的监测技术规范从事监测工作,搞好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工作。市环保局要切实加强对调查质量的监督检查,突出布点采样、实验室分析等重点环节,及时掌握并解决监测工作中存在的具体问题,确保点位和样品的代表性、数据的可靠性和结果的准确性。
  (四)调查土壤样品库、土壤环境质量数据库建设
  市环境监测中心站负责全市土壤样品库、土壤环境质量数据库建设及负责日常管理,并按照国家规定报送备存的样品和分析测试数据。
  (五)调查报告编制
  市环保局负责组织编制全市土壤环境质量状况调查与评价报告、全市土壤背景点环境质量状况及其变化分析评价报告、重点区域土壤污染监测报告,并上报省环保厅。
  三、进度安排
  (一)全市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样品采集与制备(2008年8月至11月);
  (二)全市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样品测试与分析(2008年9月至2009年3月);
  (三)全市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数据库、样品库建设(2008年9月至2009年3月);
  (四)全市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编制(2009年3月至2009年5月)。
  四、组织领导
  为确保此项调查的顺利进行,市政府决定成立齐齐哈尔市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郭树人市政府市长助理副组长赵锡明市环保局局长马友春市环保局副局长姜天江市财政局副局长宫贺廷市农委副主任宋力敏齐齐哈尔市环境监测中心站站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环保局。主任由赵锡明兼任,成员单位由市环保局自然保护科、市环保局计财科、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市财政局经建处、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等单位和部门组成。
  五、几点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齐齐哈尔市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领导小组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明确责任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分管领导要亲自过问,听取汇报,对调查中遇到的问题及时采取措施予以解决。
  (二)加强部门协作。全市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由市环保局牵头组织实施,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沟通协调,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形成合力。有关部门和科研院所要积极配合,提供有关资料、设备和人员支持。
  (三)保证工作质量。开展此项调查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涉及范围广,参与部门多,技术要求高、难度大。各有关单位和部门要切实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保证按时限、高质量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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