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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齐哈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齐齐哈尔市水田开发规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8-09-02 生效日期: 2008-09-02
发布部门: 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文号: 齐政办发[2008]6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委、办、局,各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齐齐哈尔市水田开发规划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八年九月二日
齐齐哈尔市水田开发规划实施方案
  我市为黑龙江省西部干旱地区,全市多年平均降雨量仅为450毫米,年内分布不均,春季降雨量仅50毫米左右,是旱灾的高发区。为加快实施水田开发,进一步提升我市区域经济整体活力,实现农民增收、农村稳定,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通过实施水田开发战略,本着新建和挖潜并举、开源和节流并重,充分利用地表水,合理开发地下水,科学规划、远近结合、突出重点、分步实施的原则,扎实推进水稻生产,壮大绿色食品基地,巩固区域经济基础,创建抗旱高产稳产农田,实现农民持续稳定增收,确保粮食生产安全,整体推进我市新农村建设步伐。
  二、任务目标
  在五年内完成卫星、音河、江东三大特色灌区建设和开发沿江井灌带任务。将卫星灌区建设成为绿色食品开发区,将音河灌区建设成为高效节水灌溉示范区,将江东灌区建设成为盐碱地种稻、生态和湿地供水试验区,将一江九河两岸浅层水地带建设成为以井灌为主、以提水和自流灌溉为辅的沿江水系井灌开发带。实现三大灌区新增水田49.66万亩(水田设计面积77.66万亩,目前实灌28.0万亩);井灌带新增水田面积60.49万亩。中北引部分扩建及其它灌区挖潜新增水田面积34.03万亩;到2013年全市水田开发总面积达到334.03万亩。其中自流灌新增65.41万亩、达到138.88万亩;井灌新增60.49万亩、达到152.38万亩;提水灌新增18.28万亩、达到42.77万亩。同时,尽早争取花园水库及泰来引水工程项目的立项开工,可再新增水田54.26万亩,从真正意义上实现水田开发'五区一带'的宏伟目标。即在原有三区一带基础上,将龙江花园水库灌区打造成为集发电、养鱼及开发水田于一体的综合效益调度示范区,将泰来引水灌区打造成为提水灌溉与自流引蓄洪相结合的水资源优化配置区。实现新增面积在现有基础上翻一番,全市水田总面积达到388.29万亩。远期目标实现后,全市水田面积达到458.29万亩,界时有1个县水田面积达到100万亩,4个县和郊区水田开发超50万亩,21个乡超5万亩,130个村超1万亩。
  具体年度发展目标为:
  2009年全市新增水田灌溉面积39.85万亩,总面积达到229.74万亩;
  2010年全市新增水田灌溉面积30万亩,总面积达到259.74万亩;
  2011年全市新增水田灌溉面积31.2万亩,总面积达到290.94万亩;
  2012-2013年全市新发展水田面积43.09万亩,总面积达到334.03万亩。
  三、实施计划
  我市水田开发规划时间为五年(2009年至2013年),分两期实施。具体实施意见为:
  第一期实施计划为三年(2009~2011年)。主要以现有灌区挖潜、发展以井灌水稻为主的'五小'水源灌溉工程及部分启动引嫩一期及三大灌区扩建改造,计划新增水田面积103.09万亩。其中:现有灌区挖潜及开发以井灌水稻为主的'五小'工程建设计划新发展88万亩;通过引嫩一期及卫星灌区部分扩建改造计划新开发水田15万亩。
  (一)通过开发以井灌为主的'五小'工程新开发水田63.49万亩。其中通过开采地下浅层水开发井灌新水田53.49万亩,其它'四小'工程新增水田灌溉面积10万亩;
  (二)通过开发50处万亩以上灌区(设计灌溉面积为224.43万亩,其中水田107.32万亩,目前实灌面积69.74万亩)新发展水田37.58万亩,其中计划本期发展21.51万亩,其余为第二期开发;
  (三)通过引嫩一期和卫星灌区部分扩建(设计灌溉面积为161.25万亩,其中水田79.22万亩,目前实有水田灌溉面积33.11万亩)新发展水田46.11万亩,计划一期发展18.09万亩,其余为第二期开发。
  第二期实施计划为两年(2012~2013年)。主要是通过对现有灌区的进一步挖潜配套、尼尔基水库直供灌区建设及沿江井灌带的扩展开发,计划新发展水田43.09万亩。
  (一)引嫩一期、卫星灌区继续扩建和其它50处万亩以上灌区全部达到设计能力,以及沿江井灌带的外延扩展开发,新发展水田面积36.09万亩;
  (二)尼尔基水库直供灌区规划灌溉面积为10万亩,其中开发水田7万亩。
  争取近年内立项开工龙江花园水库和泰来引洪工程,再新发展水田54.26万亩,实现水田开发'五区一带'目标。
  四、保证措施
  (一)加强前期工作,以高规格的规划设计为水田开发提供技术保障。各县(市)、区要建立水务前期工作投入机制,明确前期经费渠道,积极筹措前期工作经费,加大对前期工作的投入力度,保证水田开发各项前期工作的顺利开展。现《尼尔基下游中北引一期扩建工程规划》已全部完成;《卫星灌区扩建工程规划》已通过省水利厅审查;《泰来县抗旱灌溉引水工程》项目建议书已通过松辽委专家审查;《龙江县花园水库水利枢纽工程》项目建议书已经完成,并列入'十一五'后备项目。《尼尔基下游二克浅直供灌区项目建议书》正在编制。由于这些项目距立项投资还有许多工作要做,所以各地要进一步加大推进前期工作力度。
  (二)强化龙头建设,以实施水稻产业化为水田开发提供服务保障。要继续扶持壮大金秋集团、三七米业(市郊)、金健米业(泰来)等龙头企业,打造齐齐哈尔绿色大米品牌。通过龙头带基地,基地保龙头原料,打造企业、协会、农户互联互动互益的产业化模式,消灭原字号水稻。通过加工增值形成具有地方特色的绿色大米品牌抢占市场,严格控制农药、化肥的施用量,多产、多出绿色水稻食品。
  (三)积极筹措资金,以完善的配套工程为水田开发提供物质保障。鼓励、引导和支持广大农民群众,按照'民主自愿、注重实效'的原则筹资投劳开发水田。同时积极争取中央和省级财政资金支持,采取更加务实有效的措施吸引社会资金投入,建立水利、农业开发、土地整理、扶贫等多元化、多层次、多渠道的资金筹措机制。提倡在统一规划指导下,以县为单位整合各类农业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提高投资效益。
  (四)制定优惠政策,以明确的激励机制为水田开发提供政策保障。由于水田开发初期稻农的直接投入与其它大田农作物比较相对较大,因此,各地对新开发水田区可采取前两年不收或少收水费,'民办公助'项目投资也要给予重点倾斜,调动农民开发水稻生产的积极性。
  (五)推广节水灌溉,以可靠的水源条件为水田开发提供基础保障。要大力倡导科学用水、节约用水,积极推广和应用节水灌溉技术,实现水资源持续有效利用。在工程建设上,要加快大中型灌区节水改造步伐,加大渠首维修改造、干渠防渗和灌排渠系配套建设力度。在灌水技术上,要大力推广水稻控制灌溉和浅灌技术,使亩灌溉用水量从目前平均800立方米降至600立方米左右,努力节约用水,提高灌溉保证率。
  (六)深化各项改革,以健全的管理机制为水田开发提供措施保障。各地要建立水田开发领导组织,加大组建水稻协会,推进规模经营,逐步提高水稻产出率。要大力推进以用水户参与管理为重点的灌区管理各项改革,整体推进灌区'两改一提高'工作。创新农村水利建设和管理的体制、机制,加强水管理单位内部管理,初步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与我国农村水利特点和我市市情相适应的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体制及机制。在工程建设方面,重点完善'一事一议'制度和以'六制'(规划建卡、社会公示、资金报帐、集中采购、巡回监理、落实管理责任)为模式的小型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办法。在工程管理方面,要进一步明确责任主体,落实工程管护责任制,推进以明晰工程产权和用水户参与管理为主要内容的管理体制改革,逐步解决灌区水管单位和乡镇基层水利站编制问题,全面推进水田开发工作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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