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关于禁止英制和公、市制在度器上同器并刻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1957-10-21 生效日期: 1957-10-21
发布部门: 国家计量局
发布文号: (57)量监字第226号
 
目前各省、市、区生产的度器、有的将英制和公、市制的器具分别制造;有的将英制和公、市制同器并刻,很不一致。给计量监督管理工作带来一定困难。我们针对这种情况结合对英制限制的精神特决定:.
  (一)今后新生产的度器,一律禁止英制和其他计量制度同器并刻;对现有的英制和其他制度并刻的度器,仍按着本省、市、区现行管理办法办理;  (二)英制度器应一律加以检定,有关检定的技术规定,另行通知。(目前尚无检定能力的地区,暂可不必检定。)1957年10月21日
.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1652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