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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印发“关于残缺人民币兑换的规定”和“关于修订人民币销毁挑剔标准加强破币回收工作的意见”希研究执行的函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1965-09-28 生效日期: 1965-09-28
发布部门: 中国人民银行
发布文号: (65)银会李字第14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行:.
  今年六月间,总行曾先后分片召开发行出纳工作座谈会,对有关发行出纳工作方面的一些问题进行讨论研究。除出纳错款处理问题已提请分行长座谈会讨论决定,另有文件下达外,现将“关于修订人民币销毁挑剔标准加强破币回收工作的意见”和“关于残缺人民币兑换的规定”修改印发,希研究执行,并说明以下两点:
  一、关于人民币销毁挑剔标准。有些分行反映座谈会上研究的票样过宽,不符合节约精神。我们意见,对人民币销毁券的挑剔,必须根据节约兼顾票面整洁的精神掌握,以防止由于流通中的票券过分残破而给人民群众带来不便和损失。同时,考虑到国际影响,在掌握上对外开放城市可比一般城市和农村适当放宽一些。销毁券的票样请各分行参考附件意见结合实际情况选定。各行处自七月份起开始入库的破票,应按新的挑剔标准对照,如发现有不符合销毁标准的,仍应投入市场使用。  二、关于逐步减少流通中票券版面的问题。目前市场流通的票券,多数均有两种版面同时流通,给人民群众使用和出纳整点都带来一些不便。我们考虑,必须注意创造条件,逐步向版面单一化过渡,即凡是有两种版面同时流通的票券,应当贯彻先用第一版,后用第二版的原则。关键在于分版整理,但全部分版工作量又太大。为了既方便工作,又有利于掌握各种版面票券市场流通量的变化,可采取以下办法:一元券、二角券、一角券日常周转使用的可以不分版;但销毁和上缴发行库时必须分版整理。发行库存中满足日常业务财转多余的一元券,二角券、一角券,也应组织人力进行分版,并尽先使用第一版券。?附件:(一)关于残缺人民币兑换的规定?
  为了便于掌握和统一残缺人民币兑换的标准,现根据一九五五年总行公布的“残缺人民币兑换办法”、一九六二年修订的”残缺人民币兑换办法内部掌握说明”的主要精神,结合实际执行经验,制订本规定。
一、残缺人民币兑换的基本精神
  残缺人民币的兑换,直接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经济利益,必须正确贯彻政治观点、生产观点、群众观众。掌握兑换的基本精神是:既要照顾群众的利益,又要维护国家财产,防止少数坏分子的故意破坏,以达到保持市场票币整洁,便利人民使用和维护国家货币的目的。由于人民币残缺情况很复杂,在办理兑换时,必须根据规定精神,结合实际情况,灵活掌握兑换标准,以严肃负责的态度妥善处理。
二、残缺人民币的兑换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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