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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经济委员会关于妥善做好应对日全食工作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9-07-15 生效日期: 2009-07-15
发布部门: 重庆市经济委员会
发布文号: 渝经运行〔2009〕30号
各区县(自治县)经委(经贸委),各控股(集团)公司,各有关单位:
  2009年7月22日将发生日全食的自然现象,我市城口县、酉阳县、秀山县全境处于日偏食带,其余区县(自治县)全部或部分处于全食带,全境发生食甚在7月22日9:00-9:30期间,日食最早发生在荣昌县,巫山县最晚结束。这次日全食为科学研究、科学普及和观测观赏带来难得的机遇。同时由于日全食期间能见度下降、气温降低、湿度上升,可能导致十分强烈的瞬间对流风、电离层扰动影响通信等问题发生,会对交通运输、生产作业、通信安全、社会治安等带来一定影响,也可能在部分人群中产生迷信猜测和心理恐慌。
  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妥善做好应对日全食工作的通知》(渝办发(2009)230号)和7月15日市政府办公厅召开的妥善做好应对日全食工作的会议精神,根据我市工业系统实际情况,对我市工业系统妥善做好应对日全食工作,提出以下几点要求。

  一、7月22日8:30-10:00期间相关行业停止施工和作业,确保安全。7月22日9:00-9:30期间为我市全境发生食甚天象,能见度下降、气温降低、湿度上升,可能导致十分强烈的瞬间对流风、电高层扰动影响通信等问题发生,也可能进一步导致局部停电停水等情况。为了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在7月22日8:30-10:00期间,高空作业、建筑施工和野外施工、地面采矿、井下作业等行业停止施工和作业。

  二、做好安全电源、自备电源准备工作,确保安全。除上述行业在发生日全食期间停止作业施工外,为了确保其他作业既不停工又能安全生产,因此准备安全电源、自备电源,若发生停电情况,能确保生产人员和财产的安全。

  三、强化应急值守,保障信息畅通,防止治安事件发生。各区县(自治县)经委(经贸委)、各控股(集团)公司、各有关单位要密切关注此次日全食事件,切实加强应急值守,及时掌握有关情况,防止治安事件发生,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要立即启动有关应急预案,迅速组织力量妥善、高效处置,最大程度降低和减轻日全食造成的不利影响。重大情况要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相关部门和政府报告。

二OO九年七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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