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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关于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司煤直接液化项目天然气制氢装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书评审申请的批复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9-12-31 生效日期: 2009-12-31
发布部门: 内蒙古自治区其他机构
发布文号: 内卫监字[2009]1206号
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审批〈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司煤直接液化项目天然气制氢装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书〉的请示》收悉。经审核,卫生厅同意专家组对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司煤直接液化项目天然气制氢装置职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书的评审结论,要求生产企业严格按照修改后的控制效果评价报告书的要求,认真落实各项防控措施,保障职工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此复。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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