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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两会”和春节前建筑安全生产检查工作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10-01-19 生效日期: 2010-01-19
发布部门: 云南省其他机构
发布文号: 云建质[2010]41号
各州、市建设局,省属建筑业企业,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做好国家、省“两会”和春节期间全省建筑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形势稳定,现就进一步做好全省建筑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再提出以下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检查工作扎实深入开展
  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各建筑施工、监理企业、有关单位,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以对人民生命和国家财产极端负责的精神,深刻吸取“1?03”坍塌事故教训,针对本地区、本单位实际,切实加强对本次大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责任人和工作部门,认真组织开展好检查、督查和督促落实整改工作,切实消除重大事故隐患,预防建筑施工事故,为“两会”和春节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同时,要通过本次大检查,总结工作经验,查找不足和存在的问题,尤其是开展“三项行动”、“三项建设”工作的不足和问题,认真分析研究并制定强化全年建筑安全生产工作的措施办法,特别是针对重大建设工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易发生群死群伤事故的重点环节和部位,要加强监控、跟踪整治各类事故隐患。
  二、突出检查重点、认真排查事故隐患
  各地、各企业、有关单位在检查中,要突出对重点地区、重点企业和重点工程,特别是对国家、省、行业的重点工程以及易发生群死群伤事故的危险性较大工程的检查。一是建设、施工和监理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建立和落实、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情况;二是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的建立和能否有效运行情况;三是建设单位履行法定安全生产职责、督促参建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情况;四是施工现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和生产一线职工尤其是农民工的安全教育培训情况;五是施工现场脚手架、深基坑(含人工挖孔桩)、高大模板、垂直运输设备、临时用电等危险性较大工程专项方案制定和专家论证审查情况;六是模板支撑系统和脚手架安全技术交底、验收,立杆间距、基础、底座和纵横向支撑、剪刀撑设置是否标准、规范,架体拉接数量、位置、质量是否符合方案和规范要求,钢管、扣件质量和进场检验,扣件、碗扣装设质量是否用力矩搬手紧固;七是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登记资料是否齐全,安装、拆卸方案是否按规定审批,检测、验收手续是否完备,操作、信号、司索人员是否持证上岗,设备维修、保养及安全装置是否有效;八是临时用电专项方案编制及审批,是否执行“三级配电两级保护”和“三相五线制”系统要求,总配电室、分配电箱、开关箱和专用保护零线设置、制作是否规范,外电线路防护措施、临时照明、手持电动机具和生活用电管理是否到位;九是深基坑(含人工挖孔桩)是否按照审批的方案进行开挖和支护,变形观测和临边、洞口防护,预防中毒、窒息事故措施是否到位;十是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制定及落实情况;十一是项目监理部是否按照工程建设法规和强制性标准实施安全监理,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是否认真审查、危险性较大工程是否实施旁站监理、安全隐患是否监督施工项目部及时整改等。
  三、加强监督检查,严肃追究责任
  各地要切实加强对建设、施工、监理等有关参建单位及下级部门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责任主体认真整改安全隐患。对查出的重大安全隐患要责成企业及专人监督,限期整改并跟踪落实情况。情形严重的要采取果断措施,该停工的停工,该撤离人员的及时撤离,隐患不排除不得恢复施工。
  对组织开展检查工作不力、玩忽职守、隐患突出和整改不到位的,尤其是发生安全事故的,不论是那个单位那个人,一律依法追究责任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将对重点地区、重点项目进行抽查。各地开展检查情况请于2月10日前书面报我厅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处,联系电话(传真):0871-4320973。 二○一○年一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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