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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统计局关于启用深圳市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及领导小组办公室印章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10-01-21 生效日期: 2010-01-21
发布部门: 深圳市其他机构
发布文号:
各区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市直各部门:
  根据市政府《转发广东省人民政府转发国务院关于开展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的通知》(深府〔2009〕211号)的精神,深圳市第六次全国人口普领导小组已组建,下设深圳市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统计局。“深圳市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和“深圳市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印章 即日起启用。
附件:印模式样(略)
二○一○年一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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