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内蒙古自治区药品经营企业GSP认证公告第84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并依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及规定的程序进行认证检查,对以下符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企业发给认证证书,现予以公布。
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一○年一月二十二日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并依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及规定的程序进行认证检查,对以下符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企业发给认证证书,现予以公布。
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一○年一月二十二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