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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工作的实施意见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10-01-22 生效日期: 2010-01-22
发布部门: 云南省其他机构
发布文号:
各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各有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规范》(AQ2007-2006,以下简称《规范》),全面加强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建设,不断提高金属非金属矿山本质安全程度和安全管理水平,促进我省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加强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管一〔2009〕80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安全标准化建设工作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安全发展指导原则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以改善企业安全条件,加强安全管理,提高从业人员素质,有效控制风险,预防事故,实现安全生产形势根本好转为目标。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要本着总体规划、分步实施、分类指导、先易后难的原则,抓好安全标准化工作的组织、指导、监督、协调和考评工作。企业要按《规范》要求,精心组织实施好标准化建设工作,全面完成准备与策划、实施与运行、监督与评价、改进与提高的创建过程,通过标准化建设,实现全员参与、过程控制和持续改进,努力提高本质安全水平,有效消除风险,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全省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安全标准化建设的整体规划是,从2010年起力争用4年时间全省金属非金属矿山(含尾矿库)实现标准化。具体规划目标为:
  --2010年,大中型矿山、国有和国有控股矿山、库容在100万立方米以上尾矿库企业全面开展安全标准化建设工作,进入标准化系统试运行阶段,其中30%达到四级以上等级,其他企业做好宣传培训、落实组织机构、制定规划和实施方案、对照检查找差距等四项基础工作,其中20%进入标准化系统试运行阶段;
  --2011年,大中型矿山、国有和国有控股矿山、库容在100万立方米以上的尾矿库企业达到四级以上水平,其他60%的企业进入标准化系统试运行阶段,其中30%以上达到五级以上水平;
  --2012年,全省所有矿山和尾矿库企业进入安全标准化系统试验运行阶段,其中80%达到五级以上水平;
  --2013年,全省所有矿山和尾矿库企业全部实现标准化,其中大中型矿山、国有和国有控股矿山、库容在100万立方米以上尾矿库企业20%达到三级以上水平,其他矿山和尾矿库企业30%达到四级以上水平。
  二、标准化等级认定
  申报一、二级安全标准化的矿山企业,经省安全监管局初审后,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组织评定,由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负责审核及公布;申报三级安全标准化的矿山企业,经各州(市)安全监管局初审后,报省安全监管局组织评定,由省安全监管局负责审核及公布;申报四、五级安全标准化的矿山企业,经各县(市、区)安全监管局初审后,报州(市)安全监管局组织评定,由州(市)安全监管局负责审核及公布。
  三、标准化考评机构
  (一)资质认定
  申请一、二级安全标准化企业考评资质的机构,由省安全监管局推荐,经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批准认定;申请三级以下安全标准化企业考评资质的机构,由各州(市)安全监管局推荐,经省安全监管局批准认定。
  (二)申报条件
  申请三级安全标准化考评资质,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一是具有从事非煤矿山安全评价的安全评价甲级资质、或冶金矿山工程甲级设计资质的中介服务机构;二是有适应矿山标准化考评工作的安全评价师或设计人员12名以上,包括地质、测量、采矿、机械、电气、职业卫生、通风等专业的专业人员;三是考评人员需经省级以上安全监管部门组织培训且考试合格;四是有承担安全标准化考评工作的过程控制文件和质量保证体系;五是有能够满足标准化考评工作需要的工作条件。
  申请四、五级安全标准化考评资质,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一是具有从事非煤矿山安全评价的乙级安全评价资质、或冶金矿山工程专业设计乙级资质的中介服务机构;二是具有适应矿山安全标准化考评工作的安全评价或设计资质的人员8名以上;三是考评人员需经省级以上安全监管部门组织培训且考试合格;四是有承担安全标准化考评工作的过程控制文件和质量保证体系;五是有能够满足标准化考评工作需要的工作条件。
  (三)考评权限
  凡取得安全标准化考评资质的机构,可以从事同级及其以下等次安全标准化考评工作。
  (四)中介机构管理
  安全标准化考评工作要充分依托中介服务机构等社会力量,接受委托的中介机构或专家小组要按照“谁评审,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标准,保证质量。对弄虚作假的中介服务机构取消其考评资质。
  四、标准化评定程序
  (一)企业自评和申报
  已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生产活动满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 、标准要求,按照《规范》要求建立并良好运行标准化系统6个月以上的企业,可成立自评组织机构,自评确定本企业安全标准化等级,形成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报告。
  企业申报安全标准化等级应报送的材料:1.安全标准化企业申请表一式两份;2.企业自评报告一式四份;3.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一份;考评机构考评报告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二)考评机构考评
  安全生产监管部门收到企业安全标准化申请表和自评报告后,选择有资质的考评机构组织考评。考评机构依据《规范》和相应评分办法进行考评,形成考评意见,向安全生产监管部门提交标准化考评报告。企业自评与考评机构考评不一致的,以考评机构评定的等级为准。
  (三)等级认定
  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对考评机构考评意见和企业申报的资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同意认定的,以书面或电子形式通知企业,向企业颁发标准化等级证书和牌匾,证书和牌匾采用全国统一的式样,并予以公告。不符合条件的,退回申请。
  五、标准化等次管理
  (一)标准化等级实行定期认定、动态管理,考评申报工作可以经常进行,安全生产监管部门每季度集中认定和公告一批,标准化等级有效期三年。标准化等级实行逐级晋升,每次只能晋升一级,一般下一级有效期满才能申报晋升上一级。首次申报和评定标准化等级的企业,按其实际达到的等级申报和评定。
  (二)标准化有效期满,企业未降低安全标准化水平,且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其安全标准化等级不变,保留相应等级证书和牌匾;企业安全标准化水平有明显提高,并达到更高一个等级安全标准化考评要求的,企业可以向相应等级认定机关提出更高一个等次的安全标准化申请,经考评机构考评合格后,认定其新的安全标准化等级,颁发相应等级证书和牌匾。
  (三)凡评定为安全标准化二级以上(含)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期满后,安全生产许可证可直接延期;凡评定为安全标准化三级的企业,在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安全标准化有效期内未发生安全生产死亡事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期满后,经有关中介服务机构进行安全评估具备基本安全生产条件的,可直接申报延期换证。
  (四)三级以下企业在有效期内发生2次以上(含2次)死亡事故或1次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自动降为安全标准化不达标企业,由认定机关撤销其标准化称号,收回证书和牌匾,由当地安全生产监管部门下达整改指令进行整改,1年后重新进行安全标准化评定;凡发生1次一般死亡事故的,安全标准化等级降低一个等级,由当地安全生产监管部门下达整改指令进行整改。经过整改后,五级企业由具有安全标准化考评资质的机构进行考评合格并经认定机构审核同意的,可以保留其安全标准化级别,考评不合格的,由发证机关撤销其称号,收回证书和牌匾。虽然没有发生生产安全事故,但企业安全条件和安全管理严重退化的,由认定机关组织安全标准化考评机构考评,企业不再具备相应等级标准的,认定机关可随时撤销原等级称号,按有关规定进行重新评定。一、二级企业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其称号和证书管理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相关规定执行。
  (五)2011年7月以后换发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必须达到安全标准化最低等级。到2013年底,凡未达到最低标准化等级(五级)的企业,为不具备基本安全生产条件企业,由当地安全生产监管部门下达停产整改指令,企业必须进行停产整顿,经限期整顿后仍达不到安全标准化最低等级的,一律依法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并提请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关闭。
  (六)安全标准化达标企业享受有关优惠政策。除依法落实国家规定的优惠政策外,省安全监管局将积极研究、制定我省有关安全标准化企业的优惠政策。
  六、工作要求
  (一)充分认识加强标准化建设的重要意义。安全标准化是以促使各类矿山企业逐步建立以风险控制为核心,全员参与、过程控制和持续改进的动态安全管理体系,实现对矿山各个环节的风险进行辨识、预控,最大限度地消除在作业过程中可能产生的事故隐患的重要基础工作,是促进矿山企业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逐步建立自我约束、自我完善、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是实现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的有效途径,也是遏制事故、提高企业本质安全的根本措施。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和矿山企业要充分认识做好安全标准化工作对于促进矿山安全工作的重要作用,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将安全标准化工作抓紧抓实,抓出成效。
  (二)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统筹规划,稳步推进标准化工作。一是要充分认识做好安全标准化工作的长期性和复杂性。要在全面摸清矿山企业基本情况的基础上,本着先易后难、循序渐进的原则,有步骤地推进标准化工作,努力探索开展安全标准化考评工作机制,形成运作规范、运转有效的工作体系。二是尽快确定试点单位和考评机构。通过试点积累经验,树立典型,以点带面,全面推进。三是突出重点,务求实效。标准化建设是一项长期持久的工作,不可能一蹴而就,各地在标准化建设过程中一定要防止搞形式、走过场、做表面文章 的不良倾向。中小型矿山企业数量多,安全工作基础差,标准化工作难度大,要把重点放在促进中小企业开展标准化建设上,推动中小矿山企业不断提升本质安全程度,进一步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和安全保障能力;标准化工作要注重标准化建设的过程,不能重考评、轻建设,重结果、轻过程。
  (三)积极培育技术支撑体系和培训体系,逐步完善考评体系和激励机制。为充分发挥中介服务机构在推进标准化建设工作中的作用,做好我省安全标准化建设的技术指导及考评工作,省安全监管局将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的统一部署,认定一批具有一定实力和专业技术力量的社会团体、科研院所、中介组织作为我省三级及以下标准化考评机构,为企业全面开展安全标准化提供技术指导和服务。
  (四)扎实推进安全标准化建设工作。各矿山企业要把开展安全标准化建设工作与非煤矿山专项整治结合起来,紧紧围绕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价的核心思想,认真组织创建适合本企业特点的安全标准化系统和自我考评体系。要按照《规范》要求,成立相应的安全标准化工作机构,加强制度建设,加大安投入,加强现场管理,拟定安全标准化创建计划,全面组织开展标准化创建工作,逐一落实各项考评指标,针对考评指标进行自查自纠和整改完善,不断提升企业的安全管理和本质安全水平。要制定各岗位标准化操作规程和标准化员工标准,督促指导每个员工遵章 守纪,严格按规程操作,做到按标准化作业,做标准化员工,杜绝一切不安全行为。通过标准化考评工作调动企业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积极性,进一步夯实企业安全基础,从整体上提高我省矿山安全生产水平。
二〇一〇年一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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