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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请报送2010年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结果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11-02-17 生效日期: 2011-02-17
发布部门: 青海省环境保护厅
发布文号: 青环发[2011]73号
  西宁市、海西州,格尔木市、德令哈市环境保护局:

  按照环保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1年全国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工作的通知》(环办函〔2011〕94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我厅将对西宁市、格尔木市和德令哈市2010年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以下简称“城考”)结果进行审核,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请西宁市按照《通知》要求,格尔木市和德令哈市按照《青海省“十一五”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指标实施细则》和《青海省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管理规定》要求,抓紧做好本市“城考”数据资料的收集、整理、汇总和上报工作。

  

  二、请各城市环境保护部门必须于2011年3月31日前将“城考”结果报我厅,我厅将于2011年4月上旬组织进行“城考”工作会审与现场抽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网址:http://ck.mep.gov.cn.;邮箱:qimeilin@163.com。

  三、海西州环保局负责对格尔木市和德令哈市“城考”结果的初审,并携初审意见参加会审会议。

  联系人:祁美林 0971-8204571
    二〇一一年二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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