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重庆市林业局关于贯彻市政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切实加强高温伏旱期森林防火和抗旱保苗工作的紧急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11-08-17 生效日期: 2011-08-17
发布部门: 重庆市林业局
发布文号: 渝林办[2011]77号
 各区县(自治县)林业局,缙云山管理局:

  

  当前我市正值高温伏旱期, 7月至今,全市平均气温较常年同期偏高0.5℃以上,特别是近期,全市最高气温超过40℃,各区县出现了不同程度的干旱。在严峻的森林防火形势下,7月至今,全市共计发生森林火灾7起,其中,一般森林火灾3起,较大森林火灾4起,过火面积24.24公顷,受害森林面积10.35公顷,无重特大森林火灾和重大人员伤亡事故发生。通过全市上下的共同努力,森林火灾数量和灾害损失得到有效控制、森林防火工作取得一定成效。据气象部门预报,连晴高温干旱天气还将持续,森林防火和森林工程抗旱保苗形势非常严峻。

  

  8月16日,全市召开了抗旱救灾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在会上做了重要讲话,对森林防火和抗旱保苗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为贯彻落实会议精神,切实加强伏旱期森林防火和抗旱保苗工作,维护森林工程建设成果,现紧急通知如下:

  

  一、强化措施落实,狠抓森林防火

  

  (一)加强宣传教育,提高防火意识。通过播放森林防火公益广告、开设森林防火法制专栏、请森林防火专家宣讲防火知识、开展典型案例解剖等多种形式和手段,大力宣传森林防火工作的重要性,森林火灾的危害性和引发森林火灾需要承担的责任,覆盖林区所有农户、学校,做到人人皆知。

  

  (二)加强巡山守卡,严控火源入山。采取严防死守的办法,在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等重点部位和重要的进山路口,设置检查站、巡逻哨,加强巡护和进山人员的检查,严禁火种进入林区,把火源火种控制在林区之外。

  

  (三)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进一步落实各级和各类人员的责任,特别是加强对老年人、小孩、智障人员等特殊人群监管责任,坚决遏制住人为引发森林火灾的现象。

  

  (四)加强督促检查,开展隐患排查整治。要进一步强化督促检查,狠抓各项措施的落实。市林业局将派出10个工作组,由局领导带队深入林区检查森林防火工作。各地要继续在全市开展森林火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活动,限期彻底整改,切实消除森林火灾安全隐患。同时,将隐患排查整治情况和各个森林火灾隐患点进行总结整理,由各区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指挥长或林业局局长签字后,于8月31日前传真至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传真号码:89187610)

  

  (五)强化应急处置,提高扑救效率。按照《重庆市航空护林工作实施方案》,开展好森林航空消防工作,加快护林航站建设。着力改善预警和指挥系统,建立健全森林防火专业应急队伍,加强机战术培训和演练,并做到24小时集中备勤,确保第一时间出动,实现“打早、打小、打了”。

  

  (六)强化案件查处,严厉打击犯罪。市森林公安局将在全市开展为期三个月的《严查森林火灾和违章用火行为专项行动》,做到森林火灾案件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问责一起,严肃处理火灾肇事者,严厉查处森林防火的违法犯罪行为,确保林区稳定。对故意纵火犯罪,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从严从重从快予以坚决打击。

  

  二、采取有效措施,开展抗旱保苗

  

  目前,我市部分森林工程新栽苗木已表现树叶萎蔫、枯黄等受旱症状。各地各部门要认真做好新栽苗木的保温降温,减少蒸发等抗旱保苗和确保成活的相应工作:

  

  (一)对于新栽大苗,要因地制宜采取搭盖荫棚、遮阳网、抹芽除萌等技术措施,减少蒸腾,降温保墒。充分利用各种灌溉条件,灵活采取洒水车、喷灌、滴管、提灌及人工背水等措施,抢抓早晚时间进行灌溉,提倡浇透水、防止浇“地皮水”。

  

  (二)对于山坡地新造林,要试试开展松土锄草、覆盖保墒、灌溉等抚育管理措施。对受旱严重区域应及时组织开展人工浇水措施,确保苗木成活率。

  

  (三)对于在圃苗木,要搭盖遮阳物,减少阳光照射和土壤水分蒸发,有条件的苗圃要早晚各浇一次水;伏旱期间严禁使用任何肥料,避免烧死苗木;有水源的苗圃,在施肥时要做到薄肥勤施,少量多次。

  

  特此通知

  

   二〇一一年八月十七日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1795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