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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畅通主城行动计划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11-11-20 生效日期: 2011-11-20
发布部门: 重庆市政府
发布文号: 渝办[2011]86号

  主城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畅通主城行动计划》已经市人民政府第103次常务会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一年十一月二十日

  


   畅通主城行动计划

  


  为贯彻落实“314”总体部署,强化交通集散功能,提升交通服务水平,2008年市委、市政府作出了《关于建设畅通重庆的决定》,明确提出要把重庆建设成为全国最畅通的城市之一。3年来,全市上下共同努力,一大批交通基础设施建成投用,交通综合管理水平有了明显提升,“畅通重庆”建设取得了重要的阶段性成果。随着重庆被确定为国家中心城市,两江新区、两路寸滩保税港区、西永综合保税区挂牌成立,户籍制度改革深入推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进一步加快,城市人口不断增加,机动车需求日益增长,重庆交通特别是主城区交通面临更大的挑战。为此,市政府决定实施畅通主城行动计划,着力解决主城区交通拥堵问题。

  

  一、工作思路

  

  按照科学发展要求和“畅通重庆”建设总体部署,坚持以人为本、标本兼治,综合运用科技、经济法律和行政等手段,着力体制机制创新,优先发展公共交通,加快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提高交通综合管理水平,适时调控机动车增长,不断适应新的交通增长趋势,努力构建与国家中心城市地位相匹配的城市综合交通体系。

  

  二、工作目标

  

  总体目标:把主城区建设成为“不塞车的城市”。

  

  (一)改善交通运行状况。到2015年,主要干道高峰时段平均车速达30公里/小时左右,最低车速不低于10公里/小时;城市道路周期性堵点数量较2010年减少50%以上,拥堵路段高峰时段平均车速提高20%以上,道路交通运行效率明显提高,“停车难”问题得到较好解决。

  

  (二)优化公交出行环境。到2015年,公交出行比例达65%以上,其中轨道交通占公交出行比例达50%左右,公交换乘效率明显提高。

  

  三、工作措施

  

  (一)优化城市功能布局,疏解中心区交通压力。

  

  1.坚持组团式城市空间发展,加快完善各组团内部功能配套,减少跨组团出行交通量,减轻组团间通道交通压力。在外围组团规划建设过程中,科学布局居住、产业、公共服务设施等,保持组团内部居住与就业的相对平衡,完善商业网点、文体设施、医疗卫生、中小学校等配套设施。

  

  2.科学调整土地利用规划和城市规划,适度控制中心区开发强度,降低中心区交通发生量。根据中心区道路、停车场等交通基础设施供给总量,对土地开发规模实行总量控制,严格控制容积率、建筑密度和人口规模,确保土地开发规模与交通设施总量匹配。

  

  3.加快调整交通吸引量大的城市功能布局。结合主城扩城规划,逐步将中心区范围内的专业批发市场、货运物流中心、长途公交客运站等交通吸引量大的城市功能体向主城二环区域转移,缓解中心区交通压力。2012年前,完成朝天门、红旗河沟长途汽车站搬迁,启动朝天门、观农贸批发市场整体迁移。

  

  (二)加快轨道线网建设,大力发展轨道交通。

  

  1.进一步加快轨道交通建设。2011年建成轨道一号线朝天门至沙坪坝段、三号线二塘至江北机场段。2012年建成轨道一号线沙坪坝至大学城段、六号线及六号线支线礼嘉至会展中心段、三号线二塘至鱼洞段。2013年建成轨道六号线礼嘉至五路口段、上新街至茶园段、二号线新山村至鱼洞段,主城轨道交通运营里程达197公里。2015年前,新开工轨道交通264公里,建成66公里。到“十二五”期末,轨道交通通车里程达263公里,日均客流量达到300万人次。同时,配套完善轨道站点周边公交停车港、出租车停靠站及人行过街等设施。

  

  2.规划建设轨道交通停车换乘枢纽。在中心区外围区域,结合轨道站点布置,规划建设一批停车换乘枢纽,实行低收费政策,鼓励市民在中心区外围停车并换乘轨道交通进出中心区,减少中心区机动车数量。

  

  (三)加快城市道路建设,增强交通保障能力。

  

  1.加快跨江大桥建设,解决过江交通瓶颈问题。2015年前,建成双碑大桥、千厮门大桥和东水门大桥、鱼洞大桥二期,开工建设红岩村大桥、寸滩大桥、高家花园复线桥等。提高跨江大桥两端的交通疏散能力,增强大桥与滨江路的交通转换功能。

  2.加快穿山隧道建设,增强东西部新城与主城中心区的交通联系。2015年前,建成双碑隧道、慈母山隧道、铁山坪隧道,开工建设蔡家隧道、华岩中梁山隧道等。

  

  3.全面推进快速路网建设,提升路网整体运行效率。加快建设快速路三横线东段、二纵线南段、三纵线中段、四纵线中段等。加快完善快速路立交节点,规范和调整一批快速路开口,因地制宜提升已建快速路的通行能力,充分发挥快速路的中长距离快速通道作用。

  

  4.完善中心区路网结构,优化道路交通组织。结合危旧房拆迁和旧城改造,打通断头路,拓宽瓶颈路,渠化交叉口。加快推进中心区支路系统建设,提高路网密度和通行能力。重点加快五大商圈分流道路建设,分流商圈过境交通流量,缓解商圈交通拥堵。因地制宜采取单向交通组织、路口禁左、开放小区道路、严格控制主干道开口等措施,合理优化道路交通组织。

  

  5.完善人行过街设施,有效分流人行和车行交通。科学设置快速路上的立体人行过街设施,确保车流无间断快速通行。主干道及次干道结合交叉口红绿灯控制系统,设置灯控人行过街设施。

  

  (四)优化公共交通系统,提高公交运行效率。

  

  1.优化调整公交线路。结合轨道交通建成时序,及时对公交线路进行调整,削减与轨道交通同走廊的中长距离公交线路,增加与轨道交通接驳的短途公交线路。推进公交与轨道交通票制一体化改革,继续实行换乘优惠政策。有效降低中心区公交线路重复率,将以渝中半岛为中心的向心集聚线网布局模式逐步调整为东西连接、南北贯通的树型线网模式。同时,结合新城区建设,增加线网覆盖率。

  

  2.加快建设公交换乘枢纽。结合公交线网优化,加大换乘枢纽建设,全面完善轨道交通与地面公交之间的换乘接驳点,形成地面公交、轨道交通及其他交通方式之间的有效换乘。2011年前,重点完成26个轨道交通与公交换乘接驳站港设施的新建及改造工作。2015年前,基本实现轨道与公交的无缝衔接。

  

  3.完善公交停车港与首末站。根据道路实际条件,选择合理的公交停靠站布设位置和设置形式。根据公交停靠站容量,合理安排停靠线路,减少公交车辆排队拥堵。结合公交线网调整,加快规划建设一批公交首末站。

  

  4.加快公交站场建设。根据公交车辆需求及增长预测,2015年前新增47个公交站场,新建站场面积100万平方米,新增公交车停车位5362个,同时配套建设cng加气站、维修保养场等,解决公交车占道停车等问题。

  

  (五)加快停车楼(场)建设,缓解停车难问题。

  

  1.加快公共停车楼(场)建设。充分利用广场、绿地及人防工程的地下空间,改造危旧房与烂尾楼,规划建设一批立体公共停车楼,并利用地下停车库连接道提高停车位的利用率和周转率,缓解“停车难”问题。2015年前,五大商圈新增1.2万个以上停车位。严肃查处停车楼(场)擅自改变规划用途的行为。鼓励社会投资建设经营性停车设施。建立停车信息诱导系统和停车场管理信息系统,实现停车管理信息化。

  

  2.推进停车收费差别制度改革。按照“中心高于外围、路内高于路外、地上高于地下”的原则,进一步调整停车收费标准。解放碑、观音桥、南坪、沙坪坝、杨家坪五大商圈等重点区域为一类地区,内环以内除一类地区以外的区域为二类地区,内环以外区域为三类地区,对不同地区实行不同停车收费标准。路侧停车、路外露天停车、室内停车楼(库)停车收费实行阶梯价格。

  

  (六)加强机动车辆管理,合理调控交通量。

  

  1.实行重点地区货车限行。限制外地货车、过境货车以及重型货车在高峰时段通行内环以内(含内环)的部分道路。主城区在册货运汽车实行分车型、分时段、分区域的通行证色度管理制度。

  

  2.适度调控小汽车增长速度。综合评价机动车增长与城市建设规模、经济发展总量、交通基础设施的量化关系,适时推出调控机动车总量增长的措施,合理引导购车消费。

  

  (七)加强道路交通管理,规范道路交通秩序。

  

  1.加大交通违法行为整治力度。从严查处酒后驾驶、超速、闯红灯、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严重影响行车秩序的交通违法行为。加强公交车、大型货车、摩托车等车辆集中治理,加强商圈、客运枢纽、城市广场等重点场所交通整治,全面规范主城区交通秩序。

  2.建立道路交通事故及车辆故障快速处置机制。加快增设一批交通事故理赔中心。对未按规定自行撤除现场,或阻止他方当事人撤离现场、不服从民警指挥,以及造成交通堵塞的,依法从重处罚。建立公交车辆保养制度、故障车辆快速处置制度,确保公交车辆运行良好。

  

  3.建立主城区道路交通应急疏散机制。在主城区正常交通状态受到突发性群体事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各类灾害事故等影响下,确保高效处置、快速联动,避免引发大面积交通堵塞。

  

  4.严格占道施工管理。建立多部门占道施工联合审批与监督机制,科学制订占道施工交通组织方案,合理安排占道施工时序,优化占道施工工艺,严肃查处违法占道施工、超范围占道施工、超时间占道施工等行为,将占道施工对交通畅通和行人安全的影响降到最低。

  

  (八)加快交通管理设施建设,提升智能化管理水平。

  

  对主城区信号灯系统进行智能化改造,优化信号灯控制和配时方案,清理完善主城区道路交通标志标线,实现信号灯运行科学化、指路标志人性化、禁令标志明晰化、道路标线清晰完整化。加强交通智能预测诱导系统建设,充分应用先进的交通管理科学技术,强化道路交通监控。

  

  (九)加强交通安全文明宣传教育,提升交通参与者素质。

  

  1.以“文明交通行动计划”为载体,积极推广交通安全文明宣传教育。针对不同年龄段、不同职业人群,开展不同内容的交通安全文明宣传,提高宣传的针对性。

  

  2.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利用电视、电台、报纸及网络等新闻媒体,建立交通陋习、危险驾驶行为媒体“曝光台”,规劝不文明行为。

  

  3.加大畅通主城宣传力度,提高市民交通参与意识。开展“畅通主城金点子征集活动”,开设“文明交通与畅通主城大家谈”、“交巡警指路”等媒体专栏,引导市民广泛参与,群策群力共建畅通主城。

  

  4.将交通秩序管理和交通安全文明纳入城区公共文明指数测评。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

  

  畅通主城行动计划由市畅通工程建设领导小组统一领导,硬件建设由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办公室(设在市城乡建委,以下简称畅建办)牵头负责,软件建设由交通秩序整治办公室(设在市公安局,以下简称畅治办)牵头负责。主城各区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加强协作,密切配合,切实有效推进各项工作。

  

  (二)建立健全机制,增强统筹协调。

  

  1.建立道路交通运行状况定期调查及动态调节机制。畅建办、畅治办每季度对主城区的道路交通运行状况进行调查,密切关注主要干道及交叉口的流量变化,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提出解决方案。

  

  2.建立日常监督检查机制。主城各区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制订年度工作方案。畅建办、畅治办要加强对各项任务推进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报告市畅通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并通报有关单位。

  

  3.将畅通主城行动计划的落实情况纳入对主城各区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的年度考核内容。对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市政府将给予通报表彰。对工作推进不力、不能如期完成任务的,市政府将给予通报批评,并视情况启动问责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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