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万州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批复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11-12-05 生效日期: 2011-12-05
发布部门: 重庆市政府
发布文号: 渝府[2011]124号

  万州区人民政府:

  

  你区《关于报批万州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请示》(万州府土文〔2009〕24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万州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

  

  二、你区是重庆市第二大城市,渝东北及三峡库区的经济中心和对外开放的门户,土地利用率较高,生态环境脆弱,后备资源不足,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不高,保护资源、保障发展和协调生态建设的矛盾日益突出。你区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经济、社会、人口、环境和资源相协调的可持续发展战略,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统筹土地利用,强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整体控制作用。

  

  三、加强对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的保护,优化农用地结构。按照巩固和加强农业基础地位的要求,加强对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的保护与建设。根据农业产业化发展的需要,适度扩大园地规模,优化园地结构和布局。充分发挥林地营造的水源涵养、水土保持和改善环境功能,适度扩大林地面积。到2020年,全区耕地保有量不少于86560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少于65961公顷,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不少于2590公顷。

  

  四、严格控制建设用地规模。严格控制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加快旧城和城中村改造,积极盘活存量土地,保护城乡非建设用地空间,促进土地利用方式转变。稳步增加城镇工矿用地,重点保障城市公共基础设施、配套设施及公益设施用地,优化用地结构,提升城市功能。大力推进农村建设用地整治,扩大城市外部生态空间,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适度增加交通水利用地,优先保障万开、万云、万利和沿江高速公路、达万铁路、宜万铁路复线等重大基础设施用地。到2020年,全区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27250公顷以内。

  

  五、进一步加强对区域土地利用的统筹和管控。对边缘山地生态建设区,要以保护和建设良好的生态环境为目标,加强林地管理,加大地灾防治和水土流失治理;大力发展旅游业,加强旅游设施配套建设,建立健全旅游服务体系。对城镇建设发展区,要以节约集约用地为重点,积极推进建设用地内部挖潜,完善城市基础设施,提升城市功能;统筹安排城郊生态和城市绿地相结合的绿色系统,严禁随意改变城市生态用地用途。对沿江河谷农林生态建设区,要以保护基本农田为基础,加强小流域综合治理,逐步提高林地比重,大力发展多种经营,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加强农田防护林带建设,防治水土流失,发展生态农业。对三峡库区生态防护区,要大力开展库周绿化工程,加强生态防护林建设,建成三峡库区生态防护林,形成三峡库区生态屏障;严格控制城镇三废排放,禁止新建污染企业,已有污染企业必须限期搬离。对中部丘陵高效农业发展区,要加大耕地保护力度,加强农田基础设施建设,抓好中低产田土改造,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形成规模化、产业化经营,提高土地生产能力和农业生产效益。

  

  六、在《规划》的指导下,尽快完成乡镇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工作。《规划》确定的主要目标和指标,要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严格执行。要将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城乡建设用地规模等约束性指标层层落实,不得突破。对预期性指标,要通过经济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加以引导,力争实现。

  

  七、严格实施《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事关国家和人民的长远利益,关系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必须高度重视实施工作。你区要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落实《规划》提出的各项任务和措施,确保规划目标实现。市国土房管局要加强对《规划》实施的指导、监督和检查。《规划》一经批准,必须严格执行;若需修改,应按法定程序报批。

  

   二○一一年十二月五日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1789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