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辽宁(鞍山)激光科技产业园建设领导小组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11-12-12 生效日期: 2011-12-12
发布部门: 辽宁省政府
发布文号: 辽政办发[2011]65号
  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为加快辽宁(鞍山)激光科技产业园建设,省政府决定成立辽宁(鞍山)激光科技产业园建设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滕卫平 副省长

  副组长:王 阳 鞍山市市长

  吴忠琼 省科技厅厅长

  

  成 员:张世超 鞍山市副市长

  周喜鼎 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李东科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副巡视员

  张建华 省教育厅副厅长

  孟庆海 省科技厅副厅长

  侯志平 省财政厅副厅长

  张秀坤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副厅长

  江晓波 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

  王治江 省环保厅副厅长

  刘志虹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副厅长

  李 伟 省交通厅副厅长

  许 波 省文化厅副厅长

  朱 云 省地税局副局长

  郑红一 省工商局副局长

  刘 波 省政府金融办副主任

  胡家禄 省知识产权局副局长

  史铁军 省国税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分别设在省科技厅和鞍山市政府,办公室主任由孟庆海和张世超同志兼任。

  

   二○一一年十二月十二日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1692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