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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办公厅关于举办文华艺术院校奖——第十届全国青少年小提琴比赛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12-01-11 生效日期: 2012-01-11
发布部门: 文化部
发布文号: 办科技函[2012]1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厅(局):

  由文化部主办、青岛市人民政府承办的文华艺术院校奖--第十届全国青少年小提琴比赛将于2012年10月在山东省青岛市举办。

  现将比赛章程印发给你们,请按照章程规定认真做好参赛的组织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1.文华艺术院校奖--第十届全国青少年小提琴比赛章程

  2.第十届全国青少年小提琴比赛报名表

  

   二○一二年一月十一日

  


  附件1:

   文华艺术院校奖--第十届全国青少年小提琴比赛章程

  


  为检验我国小提琴专业教学成果,总结交流教学经验,促进小提琴教学质量和演奏水平提高,发现并选拔青少年小提琴演奏人才,推动我国艺术教育事业发展,文化部定于2012年10月在山东省青岛市举办第十届全国青少年小提琴比赛。本届比赛由青岛市政府承办。

  比赛由第十届全国青少年小提琴比赛组织委员会主持全部赛事,组委会下设评委会和组委会秘书处。评委会由文化部聘请国内知名专家组成,并在组委会的领导下和文化部纪检监察局的监督下,负责比赛的评比工作。评委会的评选结果为最终结果。

  一、比赛组别

  青年组:1986年7月20日以后出生者;

  少年组:1996年7月20日以后出生者。

  二、报名要求

  (一)各院校均以团体形式组织报名参赛,各院校各组别报名不超过6名。

  (二)报名材料

  1.第十届全国青少年小提琴比赛报名表;

  2.本人学生证和身份证(或户口本)复印件1份;

  3.证件照片和艺术照各1张;

  4.提供预赛内容音像制品。具体要求如下:

  (1)近期录制的预选dvd一张(dvd不可剪接,录制内容为比赛第一轮曲目);

  (2)每位报名选手须单独录制,不可多人录制一张光盘上;

  (3)在光盘封面上需详细注明曲目名称、报送单位、选手姓名等信息;

  (4)在录制与播放的音像画面中不得出现任何透露报送单位和选手信息的字幕与标志,否则将视为无效资料。

  以上材料须真实、准确。报送材料恕不返还。

  (三)报名截止时间:2012年7月20日。

  (四)报名地址:

  青岛市市南区大学路7号青岛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第十届全国青少年小提琴比赛组委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266003

  电话:0532-82870965、82867280

  传真:0532-82867280

  网址:www.qdviolin.cn

  电子信箱:qgviolin@126.com

  三、比赛时间及办法

  (一)预赛

  由组委会聘请专家以审听演奏音像资料的方式进行。2012年8月10日前公布进入第一轮比赛选手名单(未进入第一轮比赛的选手不另行通知)。

  (二)第一轮比赛、第二轮比赛、第三轮比赛

  2012年10月在山东省青岛市举行。

  第一轮、第二轮为淘汰赛,第三轮为决赛。青年组进入第二轮选手不超过20人,少年组进入第二轮选手不超过16人;各组进入第三轮选手不超过10人。

  各组三轮比赛均以现场演奏方式进行,比赛所演奏曲目应与报名时填写的曲目相同。比赛所演奏曲目均不做段落反复,全部乐曲一律背谱演奏(青年组第二轮的奏鸣曲除外)。

  参赛选手按抽签顺序出场,顺序号延用至比赛结束。

  四、比赛曲目

  (一)青年组

  第一轮

  1.自选下列巴赫无伴奏奏鸣曲一首:g小调、a小调中的第一、二乐章,g小调、a小调、c大调中的第三、四乐章

  2.帕格尼尼随想曲一首

  3.自选莫扎特协奏曲no.3、no.4和no.5中的第一乐章(华彩自选)

  第二轮

  1.贝多芬钢琴与小提琴奏鸣曲一首(不含第九首)

  2.中国乐曲一首(组委会将在报名时提供乐曲)

  3.下列克莱斯勒乐曲一首:爱的欢乐、爱的忧伤、美丽的露丝玛琳

  4.有钢琴伴奏的技巧性乐曲一首

  第三轮

  自选下列协奏曲一首:贝多芬、勃拉姆斯、德沃夏克、格拉祖诺夫、门德尔松、帕格尼尼no.1、普罗科菲耶夫no.2、西贝柳斯、柴可夫斯基、维尼亚夫斯基no.1

  少年组

  第一轮

  1.自选下列巴赫无伴奏奏鸣曲 组曲一首:g小调、a小调、c大调中的第三、四乐章,e大调中的鲁尔与加沃特,d小调中的阿莱曼德与库兰特、萨拉班德与吉格,b小调中的萨拉班德与复奏

  2.维尼亚夫斯基op.18中二首(第四首为指定演奏)

  1. 莫扎特协奏曲no.1或no.2的第一乐章(免华彩)
第二轮

  1.自选下列巴洛克奏鸣曲一首:柯莱利、亨德尔、列克莱尔、纳迪尼、塔蒂尼(不含“魔鬼的颤音”)、威拉契尼

  2.中国乐曲一首

  3.下列克莱斯勒乐曲一首:爱的欢乐、爱的忧伤、美丽的露丝玛琳

  4、有钢琴伴奏的技巧性乐曲一首(9分钟之内)

  第三轮

  自选下列协奏曲一首:布鲁赫、海顿、卡巴列夫斯基、拉罗(免第三乐章)、门德尔松、圣-桑no.3、维尼亚夫斯基no.2、维奥当no.5

  五、奖项设置及奖励办法

  (一)名次奖:各组均设名次奖6名,由文化部颁发获奖证书。

  青年组:第一名 12000元

  第二名  9000元

  第三名  7000元

  第四名  5000元

  第五名  4000元

  第六名  3000元

  少年组:第一名  8000元

  第二名  6000元

  第三名  5000元

  第四名  4000元

  第五名  3000元

  第六名  2000元

  获名次奖选手的指导教师同时荣获“园丁奖”。

  (二)鼓励奖:各组均设鼓励奖4名。进入第三轮决赛未获得名次奖的选手可获得该奖,由组委会颁发获奖证书。

  青年组:鼓励奖2000元

  少年组:鼓励奖1000元

  (三)中国作品演奏奖:各组均设中国作品演奏奖1名,由组委会颁发获奖证书。

  青年组:中国作品演奏奖 2000元

  少年组:中国作品演奏奖 1000元

  (四)优秀钢琴艺术指导奖:各组别均设优秀钢琴艺术指导奖2名,由组委会颁发获奖证书。

  以上各奖项可空缺,组委会有权根据报名和评选情况对各奖项进行调整。

  六、注意事项

  (一)参赛选手必须严格遵守本章程各项规定,不得弄虚作假和进行其它不正当活动,违者将取消参赛资格或获奖名次。

  (二)此次比赛设群众举报监督电话,对于在比赛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可以直接向文化部纪检监察局进行投诉。

  (三)组委会将为参赛选手提供专业的钢琴伴奏,并安排排练一次。选手也可自带钢琴伴奏。

  (四)组委会拥有本届比赛音像制品的广播、电视播放权及音像制品表演范围内的使用、出版或发行权,不向选手另付报酬。获奖选手有义务参加组委会组织安排的公益性演出或巡演以及文化部选派出访演出。

  (五)本次比赛不收取任何形式的报名费用;参赛选手、钢琴艺术指导、领队及观摩人员所需费用自理。

  (六)本章程的解释权在本届比赛组委会。

  

   文华艺术院校奖第十届全国青少年小提琴比赛组委会

  2011年12月

  


  附件2:第十届全国青少年小提琴比赛报名表(少年组)

  

  
姓名
照片
性别 男女
出生日期 年 月日
通讯地址
电话:  传真:
手机:
电子邮箱:
就读学校:
领队姓名:  联系电话:
现任指导教师姓名:  单位:
钢琴伴奏姓名:  性别: 男 女
是否需要组委会预定住处是否
如需要组委会预定房间,请填写房间数量 间
参加初选录音曲目(cd)
1.奏鸣曲 组曲:
2.维尼亚夫斯基op.18中二首(第四首为指定演奏)
3.莫扎特协奏曲no.1或no.2的第一乐章(免华彩)
比赛曲目
第一轮
1.奏鸣曲 组曲:
2.维尼亚夫斯基op.18中二首(第四首为指定演奏)
3.莫扎特协奏曲no.1或no.2的第一乐章(免华彩)
第二轮
1.奏鸣曲:
2.中国乐曲:
3.克莱斯勒乐曲:
第三轮
协奏曲:
院校审核意见:
 院校领导签字  年 月  日(盖章)


  

  第十届全国青少年小提琴比赛报名表(青年组)

  

  
姓名
照片
性别 男女
出生日期 年 月日
通讯地址
电话: 传真:
手机:
电子邮箱:
就读学校:
领队姓名: 联系电话:
现任指导教师姓名:  单位:
钢琴伴奏姓名:  性别: 男 女
是否需要组委会预定住处 是 否
如需要组委会预定房间,请填写房间数量 间
参加初选录音曲目(cd)
1.巴赫无伴奏奏鸣曲: 
2.帕格尼尼随想曲: 
3.伊扎依:
比赛曲目
第一轮
1.巴赫无伴奏奏鸣曲:
2.帕格尼尼随想曲:
3.莫扎特协奏曲:
第二轮
1.贝多芬钢琴与小提琴奏鸣曲:
2.中国乐曲一首(组委会将在报名时提供乐曲)
3.克莱斯勒乐曲:
4.有钢琴伴奏的技巧性乐曲:
第三轮
协奏曲:
院校审核意见:
    院校领导签字: 年月  日(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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