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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农机化管理司关于发放《农机购置补贴申请程序图》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12-04-17 生效日期: 2012-04-17
发布部门: 农业部
发布文号: 农机产[2012]5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机(农业、农牧)局(厅、委、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广东省农垦总局:

  为加大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宣传力度,让农民全面了解农机购置补贴程序及相关要求,使农民享有充分的知情权、选择权和监督权,农业部、财政部组织编印了《农机购置补贴申请程序图》,拟于近日邮寄给你们,请及时下发到有关单位。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发放范围

  

  挂图发放范围为各省、市、县三级农机化主管部门,各补贴产品经销商,各乡镇及部分重点行政村。各省份具体发放数量见附件(因江苏浙江湖南省开展农民先全价购机后凭发票报销补贴操作试点,申请程序与该挂图不同,故本次发放省份不含3省。请3个省参照程序图基本格式,自行印刷挂图并广泛发放)。

  

  二、相关要求

  

  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在接收到宣传挂图后,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将挂图发至各有关单位,并督促各地、各单位做好张贴、宣传等工作,为农民答疑解惑,使补贴政策家喻户晓,确保政策宣传效果。

  

  各省在挂图接收和发放过程中遇问题,请及时与我司联系,联系人:李伟010-59193310;苏春华010-67651705、13661358931。

  

   农业部农机化管理司

  二〇一二年四月十七日

  


  附件:《农机购置补贴申请图》分配数量表

  

  
省份
宣传材料份数(份)
备注
北京
1650
 
天津
1900
 
河北
5400
 
山西
5400
 
内蒙古自治区
5900
 
辽宁
5900
 
吉林
4900
 
黑龙江
6400
 
上海
1400
 
安徽
5400
 
福建
5400
 
江西
6400
 
山东
6650
 
河南
6650
 
湖北
5400
 
广东
4900
 
广西壮族自治区
5400
 
海南
1900
 
重庆
3400
 
四川
5900
 
贵州
4150
 
云南
3400
 
西藏自治区
2400
 
陕西
5400
 
甘肃
4900
 
青海
2900
 
宁夏回族自治区
1400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5900
 
大连市
900
 
青岛市
900
 
宁波市
900
 
厦门市
900
 
新疆兵团
1400
 
黑龙江农垦
900
 
广东农垦
900
 
合计
133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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