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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刘华等同志职务调整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12-04-23 生效日期: 2012-04-23
发布部门: 苏州市政府
发布文号: 苏府人[2012]18号
  各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太仓港口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经研究决定:

  刘华同志任工业园区服务业发展局(旅游局)局长;

  张剑同志任工业园区规划建设局局长;

  徐国平同志任工业园区规划建设局总工程师;

  刘广立同志任工业园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公积金管理局)局长;

  王学军同志任工业园区环境保护局局长;

  陆震伟同志任工业园区城市管理局(行政执法局)局长,免去工业园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职务;

  韩建青同志任工业园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免去工业园区城市管理局(行政执法局)局长职务;

  巴健同志任市公安局工业园区分局局长,免去市公安局副调研员职务;

  聘任陶建民同志为市公安局国内安全保卫支队支队长,试用期半年,聘期三年;

  聘任单杰同志为市财政局副局长,试用期半年,聘期三年。

  

   二○一二年四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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