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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贵州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人员上岗证换领工作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12-05-30 生效日期: 2012-05-30
发布部门: 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发布文号: 黔建建通[2012]282号
  各市(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各有关单位:

  

  按《关于我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人员有关事宜的通知》(黔建建通〔2012〕63号)规定,《贵州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人员上岗证》有效期调整为3年,证书格式已作相应调整。为做好上岗证换领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对2010年及以后取得的上岗证书

  

  2010年及以后取得上岗证书的,应由各质量检测机构汇总换证名单并收集原上岗证书,于2012年8月31号前,统一一次报贵州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协会办理换证。逾期不报的,不再办理换证,原证书沿用至2012年底后自行失效。

  

  二、对2010年以前取得的上岗证书

  

  2010年以前取得上岗证书的,应由各质量检测机构统一组织持证人员参加2012年的继续教育并换证。2012年未参加继续教育的,不再办理延期换证,原证书自行失效。

  

  三、其他

  

  (一)换领的上岗证书有效截止日期为2015年9月28日。

  

  (二)换证人员应补充提供“学历”和“所学专业”信息,并请提供1寸免冠照片壹张。

  

  (三)换证工作由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协会具体负责实施,各质量检测机构、各相关单位可直接联系。

  

  办理地址:贵阳市延安西路2号建设大厦西楼6楼618室

  

  邮政编码:550003

  

  联系人:曾惠敏

  

  联系电话/传真:(0851)5360306

  

   二〇一二年五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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