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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第30届奥运会我市有关参赛健儿及其培养单位和个人的决定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12-08-17 生效日期: 2012-08-17
发布部门: 苏州市政府
发布文号: 苏府[2012]178号
  各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太仓港口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在举世瞩目的第30届伦敦奥运会上,我市共有9名运动员参赛,其中吴静钰蝉联女子49公斤级跆拳道冠军,蔡赟获男子羽毛球双打冠军,陆浩杰获男子举重77公斤级亚军,朱韦伟获女子赛艇双人双桨第四名,陈倩获女子现代五项第五名,他们为祖国和家乡争得了巨大荣誉。我市有关培养输送单位、教练员和相关工作人员,为他们取得优异成绩付出了艰辛努力。为鼓励先进,更好地提高我市竞技体育水平,积极备战2013年第十二届全国运动会,市政府决定在省政府表彰的同时,对第30届奥运会我市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

  一、给予市体育局、市教育局、市体育专业运动队管理中心、苏州大学体育学院分别记集体二等功一次。

  二、给予运动员朱韦伟、陈倩,教练员和相关工作人员王可、马胜、吴金友、李玲、陶勇杰、徐炜分别记个人二等功一次。

  希望受到表彰的集体和个人要发扬成绩,再接再厉,积极进取,不断取得新的成绩;其他单位和个人要以先进为榜样,振奋精神,刻苦努力,着力提高管理和运动水平。全市广大干部群众要以奥运健儿为楷模,激励斗志,开拓创新,为我市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而努力奋斗。

  

   苏州市人民政府

  2012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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