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国家粮食局关于认真解决国家储备粮库项目拖欠工程设备款问题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4-02-18 生效日期: 2004-02-18
发布部门: 国家粮食局
发布文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粮食局,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中谷粮油集团公司: 
  1998年以来建设的三批国家储备粮库项目已经进入收尾阶段,大部分项目已经投入使用,并在粮食宏观调控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由于部分项目未能及时按合同规定支付工程款和设备款,造成部分参与粮库建设的企业资金周转困难,也影响了对参加建设的农民工工资的支付,不利于扩大内需、改善宏观经济环境这一目标的实现。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03]94号)精神,现就解决国家储备粮库项目欠款问题通知如下: 
  一、请各地高度重视国家储备粮库项目的欠款问题。国家通过发行国债建设国家储备粮库,一方面是改善我国粮食仓储设施落后现状,提高国家对粮食的宏观调控能力;另一方面要通过国债投资,拉动投资消费,扩大国内需求,改善企业的经营环境。国家储备粮库项目无故拖欠企业的工程款和设备款,不但影响施工和设备供应企业的正常运转,也影响企业及时支付农民工工资。五年来,在各级建库管理部门的领导下,在广大建设、监理、设计和施工人员的共同努力下,国家储备粮库项目建设取得了很大成绩,也得到了有关部门和社会的认可。但少数粮库拖欠工程款和设备款的行为,严重损害了国家储备粮库项目的声誉,也给以后的建设工作带来不良影响。为此,请各地高度重视,并采取得力措施解决国家储备粮库项目的欠款问题。 
  二、认真做好国家储备粮库项目欠款的清理退还工作。目前国家储备粮库项目(包括各类专项项目)欠款主要包括三部分:一是工程欠款,包括土建工程、机电系统安装工程等;二是设备欠款,包括一类设备以及由地方和项目单位自行采购的二类设备和零星设备欠款;三是履约及质量保证金、设计费、监理费等。粮库项目清理欠款的目标是:所有项目都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数额、时间和方式向承包商、设备供应商支付工程款及货款,按规定退还各项保证金。为此,请各省(区、市、公司)指定专人对各项目的欠款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并制定本地区(公司)所属粮库项目的欠款清理方案,同时要负责落实。清理方案应包括本地区粮库项目欠款情况、清欠目标、领导措施、政策措施等。请各省(区、市、公司)于2004年4月31日前将本地区所属项目欠款统计情况及欠款清理方案报国家粮食局备案。 
  三、实行一类设备付款情况与尾款拨付和新项目批复挂钩的政策。凡是一类设备尾款无正当理由未按合同规定支付的项目,国家暂不拨付5%的项目尾款,不再批复新的建设内容;凡是一个省(区、市、公司)所属项目无故拖欠一类设备款合计超过50万元或拖欠某个设备供应商货款超过合同额15%,则暂停拨付该省(区、市、公司)所有项目的5%尾款,暂停该省(区、市、公司)所有新项目的审批。 
  附件:国家储备粮库项目欠款统计表(略) 
 
 
国家粮食局 
二○○四年二月十八日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1828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