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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住宅发展局关于加强住宅建设计划和统计管理工作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0-04-25 生效日期: 2000-04-25
发布部门: 上海市住宅发展局
发布文号: 沪住计[2000]80号
各区、县住宅发展局(署): 
  为进一步做好住宅建设计划的编报和统计管理工作,确保计划和统计数据的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进一步完善对计划和统计管理工作的考评,现就加强计划编制和统计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建立、健全计划编制和统计管理的工作网络 
  1?各区、县住宅发展局(署)要切实加强对计划编制和统计工作的领导,明确分管领导、职能科室及具体工作人员,做到职能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到岗。 
  2?各区、县住宅发展局(署)应与本区、县内从事住宅开发建设的单位加强联系,深入现场,掌握情况,确认住宅开发企业的具体经办人员,建立以属地化管理为基础的联系网络。 
  二、进一步加强计划、统计人员的队伍建设 
  计划和统计是一项重要工作,计划和统计资料是领导决策和指导工作的重要依据。各单位要指定工作责任心强、踏实肯干、具有专业知识和实际工作经验的同志负责此项工作。具体工作人员平时要加强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的政策业务水平,并能围绕领导要求、社会关注的热点,及时开展专题调研,做好统计资料及有关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分析工作。 
  三、具体工作要求 
  (一)计划管理工作 
  1?计划编制的完整性 
  根据属地化管理原则和计划编报的要求,在编制、上报计划时须做到全面覆盖,具体要求为: 
  (1)统计范围的全覆盖,确保管辖区内的住宅建设项目不遗漏。 
  (2)统计内容的全覆盖,对计划编制的各项指标与内容都应填写清楚。 
  2?计划编制的准确性 
  在编制计划前应进行实地踏勘,计划表内包含的各个项目的"计划数"与"实际完成数"应做到基本一致,项目的"开、竣工面积"以及"开、竣工日期"应与实际情况相符。 
  3?计划上报的及时性 
  为确保计划时效性,各单位须按规定的时间上报各项计划。 
  4?计划编制的系统性 
  要做好新、老计划的衔接及各类计划之间的平衡,确保相关计划的一致性。 
  (二)统计工作 
  1?建立、健全统计台帐 
  统计人员应注意搜集、整理统计数据,保存原始记录,建立健全统计台帐,不断加强和完善统计管理的基础工作。 
  2?保证统计数据的及时性、完整性、准确性 
  统计月报表应于当月28日前报送市住宅发展局;年报表按规定日期上报。统计数据须做到及时、准确、完整,不虚报、瞒报、拒报、迟报。 
  3?加强统计分析工作 
  应加强统计数据及相关资料的分析工作,每季度进行一次统计分析,并于每季度最后一月与当月月报一并报送市住宅发展局。 
  4?开展调研,积累资料 
  各区、县局(署)对上级布置的专项调查和课题调研,应按照要求积极配合,按时如实提供数据资料,并注重不断完善本区、县住宅建设计划统计管理档案资料库。 
 
 
上海市住宅发展局 
二○○○年四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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