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郑政办文[2004]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郑州市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业经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审核,报市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四年一月十七日
郑州市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
根据工作需要,设立郑州市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局。郑州市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局是主管全市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规格为正县级。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二)研究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方针、政策,提出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拟定全市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战略、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
(三)负责指导县(市)、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工作。
(四)负责组织和协调市直有关部门支持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工作。
(五)按照国家产业政策和行业发展规划,指导非公有制企业进行产业、产品结构调整。
(六)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全市非公有制经济的统计工作;收集、汇总、发布全市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情况。
(七)负责总结、推广非公制企业发展先进经验。
(八)组织、协调非公有制企业参与国内外交流、经贸洽谈工作。
(九)负责协调非公有制企业来信、来访及投诉事宜,维护非公有制企业合法权益,收集、反映侵害非公有制企业权益的违法、违章及不合理的管理行为,提出处理意见,并协助处理。
(十)负责指导、协调非公有制企业信用体系、融资担保体系、社会化服务体系的建设和运作。
(十一)引导非公有制企业依法经营、照章纳税。
(十二)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协助局领导处理日常事务性工作;综合协调机关各处室工作;组织制定机关内部各项规章制度;负责会务、文秘、纪要、保密、档案、信息、催办查办、提案议案处理及主要文件的起草工作;负责机关信息化建设及应用;负责机关后勤管理和保卫工作;负责局机关人事和机构编制管理;负责局机关工、青、妇以及计划生育工作;负责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二)经济运作处
制定和实施全市非公有制经济年度计划;监测、分析运行态势,预测发展趋势,定期编制经济运行情况分析报告,掌握有关统计数据,指导非公有制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协调解决非公有制企业的融资问题;指导全市非公有制企业科技进步和技术引进工作;负责非有制企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协调非公有制企业参与国内外交流和经贸洽谈工作;协调非公有制企业来信、来访和举报、投诉事宜,会同有关部门维护非公有制企业合法权益;引导非公有制企业依法经营,照章纳税。
(三)协调指导处
组织、协调市直有关部门落实市委、市政府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方针、政策,支持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指导、督查县(市)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工作;按照发展非公有制经济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建立县(市)、区目标体系,进行考核考评。
(四)政策法规处
研究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方针、政策,提出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制定全市非公有制经济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开展调研活动,了解、掌握省内外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情况,分析和借鉴国内外成功的经验和措施,对理论和实践中的重大课题进行前瞻性研究;负责宣传党有关非公有制经济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有关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法律、法规;会同新闻单位,加强宣传报道,营造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舆论氛围;负责全市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信息的收集、整理、编发、上报工作;负责全市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对外报道和交流材料的编撰工作。
(五)教育培训处
负责拟定非公有制企业管理人员培训规划;指导非公有制企业管理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
三、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郑州市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局机关事业编制30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2名,中层领导职数14名(含机关党组织专职副书记1名)。
纪检(监察)、机关党组织机构按有关规定设置。
四、其他事项
1.撤销市经济贸易委员会内设机构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局,其承担的有关职能划入新组建的市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局。
2.人员依照国家公务员管理,经费实行财政全额预算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