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关于对进出口管理商品目录中部分商品进行调整的公告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2-01-31 生效日期: 2002-01-31
发布部门: 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海关总署
发布文号:

现对外经贸部、海关总署2001年第16号、第17号公告发布的《2002年进口许可证管理商品目录》、《2002年出口许可证管理商品目录》中部分商品进行调整,公布施行。
  具体如下:
  一、自2002年2月1日起,取消对部分发动机(商品编码为:84079090.10、84079090.20、84082010.10、84082090.10)的进口配额许可证管理,实行自动进口许可管理。

  二、自2002年2月1日起,取消棉坯布(8位商品编码为:52081100、52081200、52081300、52081900、52091100、52091200、52091900)的出口配额许可证管理。

  三、对部分商品编码及名称的调整:

调整前 调整后
商品编码 商品名称 商品编码 商品名称
44079990.90 非端部结合的其它木厚板材(经纵锯、纵切、刨切或旋切的,厚度超过6毫米) 44079990.91 非端部接合的拉敏木厚板材(经纵锯、纵切、刨切或旋切的,厚度超过6毫米)
44079990.99 非端部接合的其它木厚板材(经纵锯、纵切、刨切或旋切的,厚度超过6毫米)
84145120.90 其他功率≤125瓦的换气扇(本身装有一个输出功率不超过125瓦的电动机) 不变 其他功率≤125瓦的换气扇(本身装有一个输出功率不超过125瓦的电动机)(电子计算机用小型轴流风扇除外)
2002年1月1日以后按调整前的商品编码签发的出口许可证需按调整后的商品编码办理换证。

外经贸部
海关总署
二○○二年一月三十一日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392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