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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渝达电气化铁路重庆段供电工程还本付息电价的批复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1-07-25 生效日期: 2001-07-25
发布部门: 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
发布文号:

重庆市物价局:
  报来《关于渝达电铁重庆段销售电价的请示》(渝价[2001]306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渝达电气化铁路重庆段机车动力用电价价格为:在执行重庆市电网目录电价的基础上,每千瓦时加价0.226元。加价收入专项用于供电工程还贷。
  以上加价标准自工程投入商业运营之日起执行。
                          

二00一年七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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