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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物价局关于制定部分药品临时零售价格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3-03-04 生效日期: 2003-03-10
发布部门: 陕西省物价局
发布文号: 陕价管调发[2003]21号

各设区市物价局,杨凌示范区计划局:


  根据国家计委有关药品价格政策规定,经对企业生产成本及市场同类药品价格调查,现对西安嘉惠药业等企业生产的盐酸莫索尼定等药品制定临时零售价格如下:


  一、西安嘉惠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盐酸莫索尼定片(商品名:佳洛)属国家二类新药,临时零售价(GMP)0.2mg×10片/盒29.8元,0.2mg×10片×2板/盒58元。

  二、陕西金裕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高三尖杉酯碱氯化钠注射液(商品名:金诺星)属新增规格品种,临时零售价(GMP)高三尖杉酯碱2mg:氯化钠0.9g:100ml/盒79元。

  三、陕西天宁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复方青黛丸,国家计委已制定小包装价格,按照比价关系,核定6g×12袋/盒临时零售价12元。
  以上三种药品在国家计委正式价格公布前,企业暂按上述价格销售,待国家计委正式价格公布后,按规定价格执行。

  四、甲芬那酸,属省医保目录增补品种,省内统一临时零售价甲芬那酸片(非GMP)250mg×12片/盒14.7元,250mg×100片/瓶17.6元,甲芬那酸胶囊250mg×12粒/盒15.6元。

  五、以上价格自二○○三年三月十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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