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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金属矿产勘探报告编写和审批中几个问题处理意见的暂行规定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1991-10-01 生效日期: 1991-10-01
发布部门: 国家矿产储量管理局
发布文号:
 1.特高品位的处理问题
  在贵金属和有色金属矿体中,有时可出现特高品位,它对金属矿产计算储量的影响是明显的,为了降低矿产储量的误差,减少矿山生产时的风险,应对特高品位进行处理。当然,这种处理应尽可能恰如其份。处理的办法是:首先应对副样作第二次(内检)分析,当二次分析结果在允许误差范围内确定为特高品位时,用第一次的结果。处理时其影响范围不宜过大,以用特高品位所影响块段的平均品位或工程(当单工程矿体厚度大时)平均品位代替为宜。在采样时,对同一种矿石类型应考虑最小可采厚度,不宜划分过细。对有工程控制的富矿带(条)可以单圈、单算。
  特高品位计算方法,目前国内外尚无公认的标准,据对1969年以来70份有色和贵金属勘探报告的统计,有近56%的特高品位下限值,相当于矿体平均品位的10~15倍之间,其余的为4~9倍间,近来一些矿区采用在品位频率变化曲线上取拐点值作为特高品位下限值,该值在6~8倍间,而从生产矿山收集到的特高品位下限值,多在4~8倍间,贵金属矿山常取4~6倍,有色金属矿山取值略高一些。依据生产实践的结果,结合矿床地质特征的复杂程度,近两年我们在审批报告时处理特高品位,其下限值一般取矿体平均品位的6~8倍。当矿体品位变化系数大时,采用上限值;变化系数小时,采用下限值。
  2.探求各级储量的比例
  储量比例直接影响到矿山建设和生产的经济效益。同样,也关系到地质勘探的经济效益和缩短勘探周期。在我国现行有计划的商品经济体制下,应兼顾两方面的经济效益。根据我国矿山生产的实际情况,各级储量比例应符合“保证首期、准备中期、储备后期”的原则,使B+C级储量的比例与矿山建设规模挂勾,以满足投资还本为限。这样既保证了矿山生产不致于亏损,又避免了有限的地质勘探资金和储量长期积压于地下,也可缩短勘探周期,更好地为矿山建设服务。因此,建议一般情况下B+C级储量的比例以满足基建完成投产头10年的需要为限。对需要探求B级储量的矿床,其比例应视矿床特征,分别占5-20%;对小型矿床,一般不探求B级,由于其大幅度增加储量的可能性极小,因此,C级储量比例不能太低,一般以50%为宜;小而复杂的矿床,其比例还可低些。贵金属矿产因其经济效益明显,小矿的C级储量比例为0-30%,小而较稳定的用上限,小而复杂的用下限。
  3.关于C级储量的圈定问题
  根据我国现行标准,将储量级别划分为A、B、C、D四级,金属矿产勘探过程中不求A级,只求少量B级,复杂的矿床甚至B级也难于探求。因此,C级储量是矿山建设设计主要依据的储量。在圈定C级储量块段时,除应达到规范规定的条件外,应据工程实际控制连接圈定。B级块段外推部分及沿脉坑道下推部分例外(详见5:最低一层坑道向下外推的储量级别问题)。
  4.矿体外推的问题
  矿体的外推,应充分考虑矿体形态、空间产出的地质规律,当矿体长度与厚度呈正相关关系时,在有充分论据(依据一定数量的工程、有统计数据)的情况下,可科学地确定外推长度。当无规律可循时,一般按网度的1/2尖推或1/4平推为宜。对有色及贵金属矿产,由于矿化特征复杂,当边部(矿体边界以外)工程存在大于边界品位的1/2的矿化时,可作2/3尖推或1/3平推。采用米百分值及米克吨值圈定矿体的边界时,需结合矿床的特征来考虑,一般不得外推。对薄脉型矿体,多数采用米百分值及米克吨值衡量矿体者,可外推圈定。对厚度变化大的矿体,当矿体中部出现个别米百分值(米克吨值)达到要求的工程时,可以圈入矿体。
  5.最低一层坑道向下外推的储量级别问题
  沿脉坑道向下,当有C级网度的见矿钻孔控制时,圈算C级;当用D级网度见矿时,可平推C级网度的1/4算C级;D级网度不见矿时,不能推算C级,可平推1/4算D级。穿脉坑道在走向方向上,当有C级网度见矿钻孔控制时,可圈C级;否则不得外推C级。对于盲矿体的头部,最高一层坑道向上外推,也可用上述办法。
  6.储量计算时,圈定矿体中的“穿鞋带帽”问题
  所谓“穿鞋带帽”是指用工业指标,在工程中圈连矿体时,矿体中部品位较高,从而将上、下部的表外矿(单样来衡量)带入表内的现象。
  在圈定表内矿时,单工程中,若遇连续有多个大于边界品位而低于最低工业品位的样品时,一般允许带入相当于“夹石厚度”以内的样品,其余的可单独圈出作为表外矿处理,不得将连续超过“夹石厚度”的样品带入。
  总的原则是:在圈连矿体时,对于厚大且又能连片的表外矿应单独圈出,对夹在表内矿中厚度不大且分布零星难以分采的表外矿,无须单独圈出。
  7.块段划分问题
  原则上以两勘探线间划分块段为宜,不宜过大或过小。在勘探剖面上的矿体,工程间直线相连。用地质块段法计算储量时,也基本按两勘探工程走向的线距圈定。
  8.砂矿探矿中的一位多孔的利用问题
  在勘探阶段,应认真组织施工,一个位置不应施工多个钻孔,从中选择品位较好的计算储量。但由于各种原因,已经在一处打了多个钻孔时,应以第一个见基岩且钻孔质量合格的钻孔为准,不求平均数。
  当钻至基岩时,应将井底重矿物粘净后,至少再钻进30厘米。原则上,基岩中的有用重矿物不应加入含矿砂砾层中计算单工程的含量,计算矿砂量时,亦不应将基岩(含基岩风化层)计入。
  9.地面建筑压矿问题的处理
  城镇、乡村、重要建筑设施压矿,致使该部分矿产储量不能利用时,均应按表外矿处理。其圈定的范围应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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