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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3年全区农村生态家园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3-09-30 生效日期: 2003-09-30
发布部门: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文号: 桂政办发[2003]166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区直各委、办、厅、局:
  自治区林业局、财政厅、扶贫办、卫生厅、建设厅制定的《2003年全区农村生态家园建设实施方案》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实践证明,以沼气建设为核心,结合改厨、改厕、改(猪、牛)圈、改路、改水等配套建设的农村生态家园建设,对于促进农村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增加农民收入,保护森林资源,改善农村生态环境和居住环境,提高农民的生活质量和健康水平,促进农村文化建设具有重要作用;是推动农村经济持续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加快农村小康社会建设步伐的有效途径;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提出的“可持续发展能力不断增强,生态环境得到改善,资源利用效率显著提高,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推动整个社会走上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目标的成功实践。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在全区大力推进农村生态家园建设。各级人民政府对此必须要予以高度重视,把这项工作列入重要的议事日程,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和规划;各级领导干部要充分认识农村生态家园建设的重要意义,把这项工作作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行动,下定决心,艰苦奋斗,持之以恒,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三年九月三十日

  2003年全区农村生态家园建设实施方案
  近几年来,我区一些地方在以沼气池建设为纽带的“养殖-沼气-种植”三位一体的生态农业发展模式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和实践,成功地建成了一批农村生态家园示范点。目前我区农村生态家园建设正呈现出蓬勃发展的态势。为进一步推动我区农村生态家园的建设,促进农村生态家园建设持续、稳定、快速、健康发展,确保完成2003年全区农村生态家园建设任务,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及目标任务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和自治区党委富民兴桂新跨越的战略决策,紧紧围绕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生态环境优化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以整合、配套相关适用技术和推广生态能源模式为手段,以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农村为方向,以提高农民群众的生活质量和生活水平为目标,在总结成功经验的基础上,整合资源,配套建设,调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共同搞好我区农村生态家园建设,推动农村经济社会的全面进步,加快农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步伐。
  根据上述指导思想及总体目标,2003年全区农村生态家园建设的具体任务是:新建生态家园8万户(2003年沼气池建设任务40万座,其中建设生态家园8万户)。

  二、基本原则
  (一)突出重点,集中连片。各地在生态家园建设布局时,要把经济条件较好、群众积极性较高的村屯,作为生态家园建设的重点。对具备条件的贫困村农户要予以优先安排。项目安排要集中建设形成规模,项目户的安排要相对集中,项目村(自然屯)的项目户要达到80%以上。
  (二)统筹兼顾,点面结合。在抓好重点村屯生态家园建设时,要在面上选择一些经济条件较好、积极性较高的农户开展生态家园建设,使生态家园建设整体规模不断扩大,逐步向面上普及。
  (三)统一规划,配套建设。要将沼气池建设与改厨、改厕、改(猪、牛)圈、改路、改水等有机结合起来,统一规划,合理布局,配套建设。要按照相关规范,同步设计,同步施工。
  (四)坚持“五结合”。生态家园建设要与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相结合,与促进农民增收相结合,与退耕还林、石漠化治理等生态工程建设相结合,与农村新房、新村建设相结合,与农村文化建设相结合。
  (五)保质保量,安全生产。坚持“两个必须”,即沼气池建设必须实行标准化和专业化施工,施工人员必须持有“沼气生产工”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实施就业准入制度。

  三、建设内容
  农村生态家园建设内容是沼气池与改厨、改厕、改(猪、牛)圈、改路、改水(以下简称“一池五改”)相结合进行配套建设。提倡按人富分居进行规划建设。有条件的地方还可引导项目户进行庭院绿化美化、旧房改造、旧村改造或新房建设、新村建设,并向城镇化建设迈进。因地制宜地大力推广以沼气为纽带的“猪沼果”等“养殖-沼气-种植”生态家园模式,带动种植业、养殖业的发展,提高生态家园建设的综合效益,帮助农民增收。“一池五改”的基本要求是:
  (一)沼气池。建设容积为8立方米,重点推广国家和自治区推荐的先进地型,每种油型均要实现自动进料,并应配备自动或半自动的出料装置。
  (二)改厨。厨房内的沼气灶具、沼气调控净化器、输气管道等安装要符合相关的技术标准和规范。厨房内炉灶、厨柜、水池等布局要合理、室内灶台砖垒,台面贴瓷砖,地面要硬化。
  (三)改厕。厕所与圈舍一体建设,与沼气池相连。厕所内要安装蹲便器。
  (四)改(猪、牛)圈。圈舍要与沼气池相连,水泥地面,混凝土预制板圈顶。
  (五)改路。项目户与村屯主干道相连的道路及项目户内道路要水泥硬化。
  (六)改水。项目户要有自来水或打井抽水,实现人畜饮水安全。

  四、工作方法
  (一)制定规划。
  各地要根据自治区的实施方案,结合本地实际,在认真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定本市、县(市、区)生态家园建设的实施方案。
  (二)办好示范点。
  根据生态家园建设的目标要求,各地要抓好一批示范村、示范户建设。在示范点建设中要不断地总结经验教训,加以改进完善,以点带面,循序渐进,全面推开。
  (三)层层落实建设任务。
  自治区将根据各地的实际情况,即将把2003年全区8万户生态家园建设计划任务下达到各地。各地也要尽快将计划任务分解到乡(镇)、村(屯),落实到农户。
  (四)实行工作目标责任制。
  为了确保这项工作任务按质、按量、按时完成,要建立行政领导责任人制度,要明确分工,一级对一级负责、逐级落实责任。自治区人民政府与各地级市,各地级市与各县(市、区),各县(市、区)与各乡(镇)层层签订责任状,明确各级各部门的工作任务和职责。
  (五)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
  各项目县农村能源推广管理机构为项目法人。项目法人对本县项目的申报、建设实施、资金管理及建成后的运行管理等全过程负责,对建设质量负终身责任。对于项目管理制度不健全、财务管理混乱、建设质量存在严重问题等,要追究项目法定代表人的责任。
  (六)实行奖惩措施。
  自治区将对各市、县(市、区)每年完成生态家园建设任务的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对完成任务好的市、县(市、区)予以表彰;对完成任务差的市、县(市、区)予以通报批评,并视情况对资金、任务进行调减。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也要制定相应的奖惩措施。

  五、资金补助标准及来源
  生态家园建设补助标准是:每户补助1300元,补助资金全部以物资和支付施工技术员工资的方式补助到户。补助物资主要是水泥、瓷砖、沼气池配套产品及配件。补助资金主要从国家安排的农村沼气国债项目资金中解决,自治区、市、县(市、区)财政予以适当配套。

  六、建设质量要求
  为了确保生态家园建设质量,要建立严格的质量验收制度。
  (一)农村沼气项目建设实行职业准入制度。从事沼气池建设的施工人员必须获得“沼气生产工”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持证上岗。要组织专业队承包建设,按合同管理,施工队要包建设、包质量、包建后服务。对由未取得沼气池施工资格证书人员施工的沼气池,不予验收和补助。
  (二)必须因地制宜地采用经自治区农村能源管理部门组织鉴定后批准的先进池型,同时按有关部门的相关标准改建好卫生厕所、卫生厨房、猪牛圈及生活用水设施。
  (三)有完善的建池档案。每建一户生态家园,必须按要求编号建档,有完整的档案资料。在建地的同时即在沼气池油体或池体周边刻上编号和建池时间,编号与建池时间要与建池档案的编号和建池时间相一致。在经过县(市、区)、乡(镇)有关部门的技术管理人员到现场检查核实达到有关标准后,才能入档。凡没有建池档案的,不得验收和补助。档案卡一式两份,分别由建地农户和县农村能源管理部门保存。
  (四)在办理补助手续前,对补助的农户名单及领取补助数量要以自然村(屯)为单位张榜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七、检查验收方法
  生态家园建设检查验收分两个层次进行。一是市、县(市、区)联合验收。各县(市,区)在完成生态家园建设任务后,由县(市、区)人民政府向所在市人民政府申报,然后由市、县(市、区)联合组织检查组进行检查验收,并将检查验收结果报自治区林业局,抄报自治区人民政府及自治区相关部门。二是自治区检查验收。自治区农村能源主管部门将会同自治区相关部门,严格按照项目计划任务、建设内容、建设标准、技术规范等,以县为单位组织验收组到各市、县(市、区)对生态家园建设进行检查验收。

  八、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
  各级人民政府要切实加强对生态家园建设的领导,把生态家园建设作为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民办实事的重要内容之一,纳入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对各级领导干部的考核内容。主要领导要亲自作动员部署,加强组织协调,对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要及时研究解决;分管领导及有关部门必须要深入第一线调查研究,抓好规划的制定和任务落实。自治区、市、县(市、区)要成立生态家园建设工作协调办公室,负责对生态家园建设工作进行综合协调,办公室设在林业部门,成员由林业、财政、扶贫、卫生、建设、计划、农业、水产畜牧、环保等相关部门派员组成。
  (二)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生态家园建设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涉及面广,建设内容多。各有关部门要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加强指导和服务,并要密切配合,积极协作,以形成工作合力。计划部门要把生态家园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的整体规划,列入年度基本基建计划。财政部门要把生态家园建设作为农村重要公益事业来支持。林业部门要把生态家园建设作为保护森林资源、改善生态环境、巩固退耕还林成果、抓好石漠化治理和水土保持的重要措施,认真制定生态家园建设的发展规划,并做好项目实施中的组织、协调、技术指导和服务、质量管理和监督等方面工作。农业、水产畜牧部门要根据生态家园发展规划,为生态家园农户提供农、牧、渔产品的名特优品种和生产技术服务,引导农民充分利用沼渣、沼液大力发展种植业和养殖业。扶贫部门要做好贫困村生态家园建设的相关工作。建设部门要积极协助农村能源管理部门做好生态家园村及生态家园户的建设规划,开展对沼气池、生态家园的设计以及施工单位资质的审核工作,规范沼气与生态家园建设施工劳务技术市场的管理。卫生部门要把农村改厕、改水与生态家园建设紧密结合起来,加快改善农村卫生环境的步伐。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支持生态家园建设,优先办理生态家园用地审批手续。环保部门要把生态家园建设作为改善农村生态环境的重要工作来抓。移民管理部门要把生态家园建设纳入移民新村建设规划。新闻媒体等有关部门要加强对生态家园建设的宣传,大力宣传生态家园建设的意义、先进典型和经验,营造一个良好的建设氛围。
  (三)创新和完善管理运行机制。
  各地要不断创新和完善管理运行机制,以适应生态家园迅速发展新形势的要求。一是要下沉工作重心,进村入户,把生态家园建设的项目、资金、物资直接下达到村到户,建立用户卡片,确保国家和自治区投入的资金直接补助到农民身上,充分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益;二是要进一步完善生态家园建设的计算机管理,县级以上农村能源管理部门要逐步配备计算机,对生态家园建设档案实行计算机管理;三是把生态家园建设作为村务公开的内容,接受农民监督;四是对于生态家园普及率高的村,要积极探索物业化的管理方式。
  (四)加强技术培训,全面推行持证上岗施工制度。
  推行持证上岗施工制度需要有一支数量足、技术精、服务好的施工队伍。各级人民政府和农村能源管理部门要充分认识技术培训的重要性,按照每个自然村(屯)培训2-3名合格沼气技术员的要求,积极安排落实专项培训资金,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大培训工作力度。从2003年10月份开始,全区全面实行职业准入制度,沼气池建设施工员必须获得国家资格证书,实行持证上岗。
  (五)切实加强对农户的安全教育和直接培训。
  各市、县(市、区)要以对农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进一步提高对沼气池安全管理和使用重要性的认识,不断加大对生态家园户进行沼气池安全管理和使用的宣传力度。在培训生态家园建设施工技术人员时,要把安全管理及使用沼气池列入培训内容,增强施工技术人员的安全意识。生态家园建设施工技术人员在建沼气池的同时,要将沼气池安全管理及使用知识同步传授给建池群众,做到每建一座沼气池,必须同时将自治区农村能源管理部门统一印制的《沼气地安全管理及使用》科普宣传资料配发到每个沼气用户,并张贴在公共场所,让每一个生态家园户都掌握沼气池的安全管理及使用的常识,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六)建立健全村级社会化服务组织。
  建立和完善村级生态家园技术维修服务组织,是有效解决当前生态家园发展中建后维修服务不到位的关键。各地要有计划、分步骤地成立村级技术服务站。服务站采取市场机制运作,实行有偿服务。主要做好五件事:一是承建本地沼气池,并负责设计规划建设“一池五改”的生态家园;二是对建后沼气地开展维修服务工作,并建好档案;三是经营沼气炉具及配件,防止假冒伪劣产品坑害农民;四是以自然屯为单位开展沼气、沼液、沼渣综合利用的技术培训,平时要深入农户家中具体指导,降低生产成本,提高产量,改变质量;五是为农民提供市场信息,包装销售无公害产品,使农民真正实现增产增收。通过有偿服务完善村级生态家园建设技术服务机制,实现生态家园户买配件不出村、维修沼气池不出村、技术咨询不出村,以确保生态家园建设持续健康发展。
  (七)加强资金管理。
  各级财政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国债资金及自治区、市、县(市、区)财政配套资金的管理。县级财政部门必须设立国债资金专户,各级财政部门应根据国债资金的有关规定,专款专用。对违反规定使用资金的,要严格按有关规定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八)加强监督检查。
  各级农村能源主管部门和相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生态家园建设的经常性监督检查,监督项目资金的使用、招标采购、施工建设等。要组织专门人员进村入户,监督建设质量,组织好招标物资供应到位和做好售后服务工作。

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局
  财政厅
  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卫生厅
  建设厅
二○○三年七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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